Page 14 - 《中国药房》2023年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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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负担。国内外已有多个血栓性疾病预防及治疗指南                             发,全面总结了各种常见抗凝药物在适应证、用法用量、
          发布,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抗凝药物的临床使用,为临床                            特殊人群、特殊病理状态等多个层面的审方推荐意见,
          合理用药提供了重要参考。但在医疗机构处方(医嘱)                            以期使医疗机构抗凝药物处方的人工和/或信息化审核
          审核工作中,仍存在审方人员专业知识欠缺、审方规则                            更具可操作性。这对提高抗凝药物处方的审核效率、保
          不统一等问题。基于此,2022 年 5 月,重庆市医院协会                       障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发起了“抗凝药物审方规则制定项                            1 抗凝药物基础审方规则、超出审方规则的警示
          目”,由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牵头,联合国内多家                           级别及干预措施
          医疗机构的临床专家、药学专家和循证专家等,针对抗                                本部分具体内容包括基础审方规则、超出审方规则
          凝药物的适应证、用法用量、特殊人群用药及药物相互                            的警示级别及干预措施3个部分。建立基础审方规则的
          作用等重点审核内容进行了研讨,最终形成本共识。本                            抗凝药物包括 UFH、LMWH(依诺肝素钠、那屈肝素钙、
          共识包括两部分内容:(1)基于药品说明书建立的UFH、                         达肝素钠)、磺达肝癸钠、比伐芦定、阿加曲班、华法林、
          LMWH(依诺肝素钠、那屈肝素钙、达肝素钠)、磺达肝癸                         达比加群酯、利伐沙班、阿哌沙班、艾多沙班,审方规则
          钠、比伐芦定、阿加曲班、华法林、达比加群酯、利伐沙                           内容包括适应证、用法用量、特殊人群及特殊病理状态
          班、阿哌沙班、艾多沙班等抗凝药物的基础审方规则,以                           用药、禁忌、药物相互作用等。对于超出抗凝药物基础
          及超出基础审方规则的警示级别及对应干预措施;(2)                           审方规则的临床应用情况,本共识约定了4个警示级别,
          针对基础审方规则未涵盖的部分临床应用情况,基于循                            级别从高到低分别为禁用、不推荐、慎用、关注,并针对
          证医学证据形成的审方推荐意见(共17条)。本共识在                           这4种不同警示级别的处方(医嘱)推荐了不同的干预措
          综合国内外相关指南、最新研究成果、临床实践经验等                            施(表1)。各抗凝药物的基础审方规则和超出审方规则
          基础上,首次从医疗机构处方(医嘱)审核工作的角度出                           的警示级别详见表2~表13。

                                    表1 超出基础审方规则的警示级别及相应的干预措施
           警示级别  定义                                            干预措施
           禁用    禁止使用。如果使用,会出现严重后果,甚至危及生命                      审方系统强制审核不通过,医师不能开具处方
                                        a
           不推荐   包括超说明书用药(超适应证、超用法用量、超疗程等)、违反国家对合理用药管控相关规定的用药、特殊人 审方系统审核不通过,提交审方药师审核。对药师审核不通过的处方,医师可放弃开具处方或强制开具处
                 群无相关研究证据的用药、联用会造成严重后果的用药等。如果使用,会存在较大用药风险      方。对医师强制开具的处方,须进行事后沟通或纳入合理用药考评
           慎用    使用须谨慎。如有必要使用,应密切观察有无不良反应出现,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以免造成严 审方系统审核通过,但须弹出窗口提醒医师用药可能存在的风险
                 重后果;若没有出现不良反应,可继续使用
           关注    可以使用。但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风险,须关注                         审方系统自动审核通过,但药师会密切关注此类用药情况
             a:若相应的超说明书用药情况已在本医疗机构备案,则将警示级别调整为“慎用”。
                                              表2 肝素钠注射液的审方规则
           审核指标    审核类型   审核内容                                                                      超出规则的警示级别
           适应证           (1)防治血栓形成或栓塞性疾病(如心肌梗死、血栓性静脉炎、PE等);                                         不推荐
                         (2)各种原因引起的DIC;
                         (3)血液透析、体外循环、导管术、微血管手术等操作中的抗凝处理及某些血液标本或器械的抗凝处理
           用法用量    成人     (1)深部皮下注射:首次5 000~10 000 IU,以后每 8 h 8 000~10 000 IU或每 12 h 15 000~20 000 IU;每24 h总量30 000~40 000 IU。  不推荐
                          (2)静脉注射:首次5 000~10 000 IU,之后每次100 IU/kg,每4 h给药1次,用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使用。
                          (3)静脉滴注:每日20 000~40 000 IU,加至0.9%氯化钠注射液1 000 mL中持续滴注。滴注前可先静脉注射5 000 IU作为初始剂量。
                          (4)预防性治疗:高危血栓形成患者,大多是用于腹部手术之后,以防止深部静脉血栓。在外科手术前2 h先给予 5 000 IU,皮下注射,但麻醉方式应避免硬膜外麻醉,术后每
                          隔8~12 h给予5 000 IU,共约 7 d
                   儿童     (1)静脉注射:首次50 IU/kg,之后每4 h给予50~100 IU;                                     慎用
                                                      2
                          (2)静脉滴注:首次50 IU/kg,之后按体表面积给予每日20 000 IU/m ,加入0.9%氯化钠注射液中缓慢滴注
                   给药途径   皮下注射、静脉注射、静脉滴注                                                            禁用
                   溶媒     0.9%氯化钠注射液                                                                禁用
           特殊人群    老人     减量使用并加强监测                                                                 慎用
                   儿童     按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调整                                                              慎用
                   妊娠期妇女  按成人推荐剂量谨慎使用                                                               慎用
                   哺乳期妇女  按成人推荐剂量谨慎使用                                                               慎用
           特殊病理状态  肾功能异常  无须调整                                                                      关注
                   肝功能异常  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禁用
           禁忌             对肝素过敏、有自发出血倾向者,血液凝固迟缓者(如血友病、紫癜、血小板减少患者),溃疡病、创伤、产后出血及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1)肝素与其他抗凝药、抗血小板药、溶栓药、非甾体抗炎药(nonsteroidal anti-inflammatory drugs,NSAIDs)、全身用激素等联用可能会增加出血风险;  慎用
                         (2)肝素与部分抗菌药物联用可能会增加出血风险


          · 2952 ·    China Pharmacy  2023 Vol. 34  No. 24                            中国药房  2023年第34卷第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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