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 - 《中国药房》2026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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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我国部分地区关于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的规定
政策文件 留用比例 资金用途 考核标准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 按不高于结余测算基数50%的比例留用 主要用于相关人员绩效,激励合理用药、优先使用 执行集采规定、合理控制药品费用、落实价格政策等
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26号) 集采产品医保资金 中选产品
《国家医保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具体办法参照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 鼓励合理、优先使用中选产品 医疗机构应完善内部考核办法,将激励政策传导至医务人员
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 中央军委后 余留用相关规定
勤保障部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
《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完善医药集中带 结余留用资金计算要以医疗机构报量为 综合体现对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和耗材 医疗机构应完善内部考核办法和薪酬制度,建立集采结余留用资金使用分
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的通知》(医保发〔2024〕31号) 基准,并统筹考虑实际使用量予以拨付, 的正向激励;主要用于提升医务人员薪酬待遇 配机制
未报量的品种不予拨付结余留用资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紧密型县 按国家指导意见 建立完善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激励约束机制, 由市级医保部门牵头,会同市级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联合开展医共体医保
域医疗卫生共同体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豫政办 结余资金作为县域医共体业务收入,由医共体按 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质量保证金返还、医保费用年度清算、次年预分
〔2025〕23号) 照内部结余留用资金分配规定统一调配使用,用 额度确定、协议续签等挂钩
于医务人员绩效和医院发展,并向乡镇卫生院(社
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倾斜
《秦皇岛市关于国家和省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医保 按不高于结余测算基数50%的比例留用 留用资金作为医疗机构收入,主要用于集采药品 考核分值≥90分的按照结余测算基数的50%拨付;考核分值80~<90分的
资金结余留用实施细则》的通知(秦医保〔2020〕133号) 集采产品医保资金,具体留用比例根据各 实现“零差率”销售的定点医疗机构相关医务人员 按照40%拨付;考核分值60~<80分的按照30%拨付;考核分值<60分的
定点医疗机构的考核结果确定 绩效,激励其合理用药、优先使用中选产品 结余留用资金不予拨付
湖南省《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 按不高于结余测算基数50%的比例留用 主要用于相关人员绩效,激励其合理用药用材、优 各统筹地区医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结合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
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的实施意见》(湘医保发〔2024〕10 集采产品医保资金,具体留用比例由各地 先使用中选产品 员使用集采产品情况,以及基金运行情况等因素,确定结余留用资金列支渠
号) 根据各协议医疗机构的考核结果确定 道(职工医保基金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列支比例),将集采产品结余留用支
出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科目,具体结算流程由各统筹地区制定。要
求规范留用资金使用。协议医疗机构应完善内部考核办法,根据考核结果
分配结余留用资金
天津市《市医保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药监局关于推动集采 按国家指导意见 主要用于提升医务人员薪酬待遇 优化集采考核,不搞“一刀切”。完善内部考核办法和薪酬制度,建立结余留
结果稳妥有序落实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5〕40号) 用资金使用分配机制,主要用于提升医务人员薪酬待遇
《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政策药学专家共识》(川 按国家指导意见 建议将结余留用资金的20%用于药学部门的绩效 由医疗机构绩效管理部门制定
医协发〔2022〕50号) 奖励,其余部分建议根据各科室/医疗组/医生任务
完成量进行测算并分配
确的申诉或救济渠道,医疗机构只能被动接受相关结 权限,支持其进行导出核对,实现异议在线提交、审核反
果,这也显著弱化了政策的实际激励效果。 馈的全程留痕管理,在保障数据安全合规的前提下推动
3 集采结余留用政策的优化建议 核算流程数字化升级。此外,可建立医保与医疗机构间
3.1 完善法律规范体系 的数据共享机制,引入协商程序,允许医疗机构对初步
针对当前集采结余留用政策法律依据不足、各地执 结果提出异议、申请复核,增强程序的正当性和结果的
行标准不一的问题,应尽快推动制定相关管理条例等行 可接受性,同时顺应当前医保数字化治理的发展趋势。
政法规,或通过对《社会保险法》进行补充解释,如对第 3.3 建立公平导向的分配调节机制
六十九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不得用于……支付人 为破解集采结余留用资金分配中“强者恒强”的“马
员经费……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挪作其他用途” 太效应”,制度设计应体现差异化与公平性。可在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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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其他用途”进行细化解释 。从立法层面明确集采 法规中明确基层与专科医疗机构的最低留用比例,同时
结余留用的法律属性、适用范围、分配原则及医保部门的 对大型综合医院设置留用上限;结合医疗机构类型、服
职权边界。高位阶立法不仅能够增强政策稳定性和权威 务人群特征和服务成本等因素,引入区域调整系数,对
性,避免因依赖分散性文件带来的执行差异,还能为建立 承担基层医疗、公共卫生服务的机构予以政策倾斜;将
争议解决机制、规范基金二次分配行为提供法律支撑,从 大型综合医院的部分留用资金划拨至省级或市级“医保
根本上解决政策碎片化和合法性存疑的问题。 结余调节基金”平台,专门用于补贴基层和专科医院,从而
3.2 规范核算规则 缩小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之间的发展差距。这既契合国家
当前核算体系复杂、数据透明度欠缺,导致医疗机 医改“强基层”的战略方向,也有助于避免资金过度集中于
构难以有效参与并实施监督。需加快完善结余留用测 头部医院,推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医疗系统均衡发展。
算公式及规则,通过立法明确医保部门的数据公开义 3.4 明确资金性质与使用细则
务,制定统一、简化的核算方法与参数标准,减少对“集 当前,药品集采结余资金在法律定性上较为模糊,
采前加权平均价”等医疗机构无法核实的数据的依赖。 其用途限制也相对僵化,这在实践中制约了医疗机构的
同时,应依托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整合医疗机构的医院 自主权。为此,有必要立法明确其“专项激励资金”属
信息系统、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医保结算系统的实时数 性,将其区别于一般医保基金或普通经营收入,纾解与
据,构建“集采结余留用智能核算平台”,并通过专属模 《社会保险法》中“不得用于人员经费”规定的潜在冲突。
块公开核算规则与参数依据,为医疗机构开通数据校验 在会计处理方面,需同步做好《政府会计制度——行政
中国药房 2026年第37卷第4期 China Pharmacy 2026 Vol. 37 No. 4 · 4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