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 - 《中国药房》2022年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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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戒制度时的必要要素,包括与 MAH 类型、规模、品种                                 表1 上海市15家MAH的基本情况
                                      [4]
        相适应的机构、人员、制度和资源等 。                                  项目                分类                 占比/%
            药物警戒检查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督促MAH落实                          企业类型              药品生产企业              86.7
                                                                              药品研制机构              13.3
        药品全生命周期企业主体责任的有力手段。此前,江                             所有制类型             内资                  66.7
        苏、山东等地均通过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检查,探                                              外资/中外合资             33.3
                                                            企业规模  a           大型                  13.3
        索了当地生产企业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工作
                                                                              中型                  33.3
        存在的问题和对应的措施            [6-7] 。基于GVP刚刚正式实施                             小型                  46.7
        的事实,以及与之相关的《药物警戒检查指导原则》尚在                                             微型                  6.7
                                                            集团公司性质            集团母公司               13.3
        征求意见阶段,因此对MAH的GVP质量体系检查尚未
                                                                              集团子公司               53.4
        正式开展。同时,新发布的《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                                               非集团公司               33.3
             [8]
                                                   [9]
        行)》 和《药物警戒检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均未                         药物警戒工作开展方式        MAH自建               73.3
                                                                              集团内委托               20.0
        纳入药品上市前检查的内容,因此贯穿全生命周期的药
                                                                              委托第三方               6.7
        物警戒监管方式尚处于探索阶段。本文基于上海药物
                                                               a:企业规模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中
                                                                                                         [11]
        警戒检查实践,在 GVP 正式发布但尚未正式实施(笔者                        “工业行业”的划分标准分类——从业人员 1 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成文时)的过渡阶段,以 2015 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                        40 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
        局发布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检查指南(试                              业收入2 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
                                                            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
        行)》 为基本要求,兼顾 GVP 的相关内容,对上海市部
                                                            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除此之外的为大型企业
        分MAH的药物警戒体系建立情况及其上市后药物警戒
        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阐述。本次检查内容包括组织机构、
        人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报告质量、评价与控制等,并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用聚类和相关性分析方法探
        索其形成原因,提出相关的改进建议,旨在为地方MAH
        落实其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的主体责任和即将正式发
        布的《药物警戒检查指导原则》提供决策参考。
        1 上海市MAH基本情况
            为更好探索GVP的落实情况,本研究重点选择了上
        海市 15 家 MAH(以字母 A~O 表示),企业类型包括药
        品生产企业和药品研制机构、内资和外资/中外合资,规
        模覆盖大中小微型企业,集团公司性质覆盖集团母公
        司、集团子公司和非集团公司(表 1)。采用社会网络分                           图1   上海市15家MAH基本情况的社会网络分析图
        析法,利用Pajek软件作图直观显示企业属性间的关系,
                                                            质量管理体系、报告质量[包括药品不良反应个例报告、
        例如多家 MAH 具有药品生产企业、内资、小型、集团子
                                                            药品群体不良事件报告、境外发生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
        公司以及自建机构以满足药物警戒工作开展需求等属
                                                            报告、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periodic safety update re-
        性(图 1)。15 家 MAH 中有 3 家为新获得药品生产许可
                                                            ports,PSUR)的质量]4 个方面(表 2)。问题项出现率最
        证的企业,尚未有上市产品,因此对于这3家企业的检查
                                                            高的是“MAH药物警戒工作程序缺乏全面性、可操作性
        内容仅包含其药物警戒组织机构建设、人员管理及质量
                                                            不强”(《检查要点》中的“3.2”项),这正是GVP的核心要
        管理体系建立情况,未对相关制度执行、报告质量及药                            求所在——药物警戒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转要求药
        品风险评价控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物警戒所有关键活动均需明确相关质量控制指标。另
        2 GVP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项汇总                                    外,有一半以上的MAH都存在“未建立专门药物警戒机
        2.1 问题总体概况                                          构,没有清晰的组织机构图”(《检查要点》中的“1.1”项)、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检查指南(试                           “未建立清晰明确的药品安全问题处理机制”(《检查要
        行)》 附件 1《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检查要点》(以                         点》中的“1.3”项)、“药物警戒部门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
             [10]
        下简称《检查要点》)中的条款项目和实际检查发现的问                           人员培训不能满足监测工作需要”(《检查要点》中的
        题,采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利用 Pajek 软件进行处理, “2.4”“2.5”项)等问题。所以,要实现药物警戒质量管理
        生成问题项与 MAH 之间的聚类关系图(图 2)。结果显                        体系的高质量运转,“人机料法环”这5个主要因素缺一
        示,MAH 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组织机构、人员管理、                          不可。


        ·520 ·  China Pharmacy 2022 Vol. 33 No. 5                                    中国药房    2022年第33卷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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