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 - 《中国药房》2026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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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成本-效果以及预算影响这3个维度对药品价值进行                          员会纳入了临床专家、经济学家、患者和产业界代表;加
          评价;DFC 则从资源分配与管理的角度对 DAC 结果进                       拿大 CADTH 在评价过程中会综合药企、患者和医生等
                                             [40]
          行审议,并提出是否纳入用药名册的建议 。最终,HA                          多方意见;我国台湾地区通过药物共拟会议制度,将支
          综合 DAC 和 DFC 的评审意见,从公立医疗系统整体资                      付方、提供方、患者与公众代表纳入决策过程。这些多
          源管理的角度,将药品划分为通用药物、专用药物、自费                          元化参与机制提升了评价过程透明度与结果的社会认
          药物3个类别,并制定相应的使用限制和补贴标准。评                           可度,推动了不同价值视角的整合。
                                                    [41]
          价结果是药品能否纳入公立医疗体系的核心依据 。                            3.2 评价维度的拓展
          3 典型国家/地区药品价值评价框架比较                                    主流药品价值评价框架已普遍超越传统的安全性、
              通过对上述11个国家/地区药品综合价值评价体系                        有效性和经济性等核心维度,呈现出评价维度不断延展
          的核心特征与运行逻辑进行分析可知,各地的评价主体                           和证据要求更加严格两大趋势。
          与流程机制存在差异,核心评价维度大多以临床价值与                               除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等核心维度外,加拿大
          经济性为基础,部分国家/地区进一步纳入社会价值与疾                          CADTH 高度重视药品附加效益,若无法证明药品具有
          病负担等维度,评价结果的分级标准与实践应用亦呈现                           附加效益,便不再进行经济学评价,而是直接列为“不报
          差异化特征。11个国家/地区药品综合价值评价维度及                          销”。韩国 HIRA、美国 ICER 以及我国的台湾、香港地
          结果分级比较总结见表1。                                       区,在常规维度的基础上,还系统评价了药品对医保基
              药品综合价值评价体系的构建,与各地医疗保障制                         金支出的影响,以优化资源配置。近年来,社会价值与
          度、政策目标及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下文从评价主                           公平性等更广泛的综合价值维度也日益受到重视:英国
          体、价值维度、结果应用 3 个方面对上述国家/地区的药                        NICE将社会价值量化并纳入决策考量范畴;美国ICER
          品综合价值评价框架展开比较,以期为我国相关体系建                           在其最新的评价框架中纳入了卫生公平、患者生活质
          设提供多维度、精细化的参考借鉴。                                   量、照顾者负担和疾病严重程度等因素,创新性地关注
          3.1 评价主体的独立性与多元参与                                  到了药品对弱势群体的潜在影响;日本对儿科用药等给
              为确保药品价值评价与医保决策的科学、公正与透                         予定价加成;我国台湾地区也在评价中增加了公平性、
          明,部分发达国家将技术评价与支付决策等职能严格分                           可及性及对特殊人群社会价值的考量。这也揭示了当
          离 ,交 由 独 立 的 专 业 机 构 负 责 。 例 如 ,在 加 拿 大 ,          前价值评价框架正在向多维度转变,凸显了社会价值、
          PMPRB 负责药品价格管理,而价值评价由独立于政府                         公平性等维度的重要性,但在实际应用中需根据疾病特
          的第三方机构 CADTH 进行,其给出的报销建议是后续                        点和适用人群灵活选择评价维度。
          pCPA价格谈判与决策的重要依据;在德国,IQWiG和G-                          此外,证据质量是上述所有维度评价得以科学进行
          BA 分别负责药品附加效益评价和相关决策工作;在法                          的基石。意大利 CSE 在评价中纳入证据质量和未满足
          国,HAS内部也实现了职能分离,CT和CEESP负责价值                       的临床需求;法国CT通过SMR和ASMR体系评定药品
          评价,其结果供其他机构用于定价报销谈判;澳大利亚                           价值,其中双盲RCT等高质量证据是获得较高评级的重
          同样采用了此类技术评价与决策分离机制,保证了价值                           要前提;德国 IQWiG 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模
          评价的专业性和决策的独立性,最大限度避免了医保基                           式,在定量评价临床附加效益的同时,也注重以证据质
          金经济性考量对药品价值判断的干扰。                                  量为核心的定性分析,有效提高了评价的准确性和完整
              与此同时,多个国家/地区已建立起多元利益相关方                        性;澳大利亚、韩国和美国等也在评价中纳入了证据质
          共同参与的评价机制。例如,英国 NICE 的技术评价委                        量相关的指标。
                                 表1 11个国家/地区药品综合价值评价维度及结果分级比较
          医保模式         国家/地区 评价主体机构 安全性 有效性 经济性 公平性 可及性 创新性                      评价结果分级
          全民医疗保险模式      英国     NICE  √   √   √    √   √   √  5级:推荐、附条件推荐、仅用于癌症药物基金会、仅用于试验、不推荐
                        加拿大   CADTH  √   √   √    √  -    √  4级:报销、附条件报销、附期限报销、不报销
                        意大利    CSE   √   √   √    √   √   √  3级:创新、有条件创新、非创新
                       澳大利亚    PBAC  √   √   √    √  -   - 4级:建议列入PBS报销目录、有条件列入PBS报销目录、不建议列入PBS报销目录、延迟推荐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模式    德国    IQWiG  √   √   √   -    √   √  6级:重大附加效益、显著附加效益、微小附加效益、不可量化效益、无附加效益、小于对照药
                        法国    CT、CEESP  √  √  √   √   √   √  SMR-5级:重大临床疗效、中等临床疗效、低等临床疗效、极低临床疗效、临床疗效不足;
                                                            ASMR-5级:Ⅰ~Ⅴ级,分别代表其临床疗效改善程度重大、重要、适当、较小、无明显改善
                        韩国     HIRA  √   √   √   -   -    √  3级:积极推荐、拒绝推荐、限制适应证
                        日本    MHLW   √   √   √   -   -    √  类似药效比较中的差异化加成定价包括突破性、实用性2级
          商业医疗保险模式      美国     ICER  √   √   √    √   √   √  提供价值评价报告,无强制性分级
          全民健康保险模式     中国台湾    NHIA  √   √   √    √  -    √  3级:同意纳入、有条件纳入、交由卫生事务主管部门核定
          公私营双轨制医疗保险模式 中国香港   DAC、DFC  √  √  √    √   √  - 纳入用药名册(通用药物-收取标准费用,专用药物-特定情况下收取标准费用,自费药物-无补贴);不纳入用药名册
             √:纳入考虑的维度;-:未查询到相关资料。


          中国药房  2026年第37卷第4期                                                 China Pharmacy  2026 Vol. 37  No. 4    · 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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