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 - 《中国药房》2023年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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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11
审核指标 审核类型 审核内容 超出规则的警示级别
药物相互作用 (1)利伐沙班通过CYP3A4代谢,同时是P-gp的底物,故:
①CYP3A4和P-gp的强效抑制剂吡咯类抗真菌药(如酮康唑、伊曲康唑、伏立康唑、泊沙康唑)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HIV)蛋白酶抑制剂(如利 不推荐
托那韦)等全身用药,与利伐沙班联用时出血风险增加,故不推荐同时使用;
②其他药物酶或蛋白的抑制剂(如克拉霉素、红霉素、氟康唑等)可能会影响利伐沙班体内药动学,但无临床意义; 关注
③决奈达隆临床数据有限,应避免与利伐沙班联用; 不推荐
④强效CYP3A4诱导剂利福平、苯妥英、卡马西平、苯巴比妥或圣约翰草可使利伐沙班血药浓度降低,应谨慎使用,加强监测。 慎用
(2)与NSAIDs、抗血小板药或SSRIs/SNRIs联用时,出血风险增加 慎用
表12 阿哌沙班片的审方规则
审核指标 审核类型 审核内容 超出规则的警示级别
适应证 a 髋关节或膝关节择期置换术的成年患者预防VTE 不推荐
用法用量 成人 每次2.5 mg,每日2次。首次服药时间应在术后12~24 h。髋关节置换术后,推荐疗程32~38 d;膝关节置换术后,推荐疗程10~14 d 不推荐
儿童 尚不明确 不推荐
特殊人群 老人 按成人推荐剂量使用,并加强监测 关注
儿童 尚不明确 不推荐
妊娠期妇女 尚不明确 不推荐
哺乳期妇女 尚不明确 不推荐
特殊病理状态 肾功能异常 (1)重度肾损害(CrCl 15~30 mL/min)患者谨慎使用; 慎用
(2)CrCl<15 mL/min的患者不推荐使用 不推荐
肝功能异常 (1)中度肝损害患者、肝转氨酶[丙氨酸转氨酶(alanine aminotransferase,ALT)或天冬氨酸转氨酶(aspartate aminotransferase,AST)]升高>2 ULN或总胆红素升高≥1.5 ULN的 慎用
患者须谨慎使用
(2)重度肝损害患者不推荐使用 不推荐
禁忌 (1)对本品活性成分或片剂中任何辅料过敏者; 禁用
(2)有临床明显活动性出血者;
(3)伴有凝血异常和临床相关出血风险的肝病患者
药物相互作用 (1)阿哌沙班主要通过CYP3A4/5代谢,同时是P-gp底物,故: 慎用
①强效CYP3A4及P-gp抑制剂可增加阿哌沙班的吸收,如吡咯类抗真菌药(酮康唑、伊曲康唑、伏立康唑及泊沙康唑)和HIV蛋白酶抑制剂(如利托那韦),可以使阿哌沙班药-
时曲线下面积(area under the concentration-time curve,AUC)提高2倍;
②强效CYP3A4及P-gp诱导剂可减少阿哌沙班的吸收,如利福平、苯妥英、苯巴比妥或圣约翰草可以使阿哌沙班的平均暴露量降低约50%。
(2)与抗血小板药、SSRIs/SNRIs或NSAIDs等联用时,出血风险增加。
(3)阿哌沙班对肝药酶的作用较弱,一般不会对其他药物的代谢产生影响
a:美国FDA批准的阿哌沙班片药品说明书及相关指南中的适应证还包括(1)降低NVAF患者发生卒中及系统性栓塞的风险,可每次给药5
mg,每日2次 [6―9] ;(2)治疗DVT及PE,治疗前7 d每次给药10 mg,每日2次,治疗7 d后每次给药5 mg,每日2次 [10―11] ;(3)降低DVT及PE复发的风险,在
治疗DVT及PE至少6个月后用药,每次给药2.5 mg,每日2次 [10―12] 。但针对上述适应证,本共识均建议通过本单位“超药品说明书”审批后使用。
表13 艾多沙班片的审方规则
审核指标 审核类型 审核内容 超出规则的警示级别
适应证 (1)用于伴有1个或多个风险因素(如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年龄≥75岁、糖尿病、既往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史)的NVAF成人患者预防卒中和体循环栓塞; 不推荐
(2)治疗成人DVT和PE,以及预防成人DVT和PE的复发
用法用量 成人 (1)用于预防卒中和体循环栓塞:每次60 mg,每日1次,长期使用; 不推荐
(2)治疗DVT和PE,以及预防DVT和PE复发:每次60 mg,每日1次,经初始非口服抗凝治疗至少5 d后开始给药,并基于危险因素确定疗程
儿童 尚不明确 不推荐
特殊人群 老人 按成人推荐剂量使用,并加强监测 关注
儿童 尚不明确 不推荐
妊娠期妇女 尚不明确 不推荐
哺乳期妇女 尚不明确 不推荐
特殊体重人群 体重≤60 kg者,剂量调整为每次30 mg,每日1次 慎用
特殊病理状态 肾功能异常 (1)中度或重度肾损害(CrCl 15~50 mL/min)患者,剂量调整为每次30 mg,每日1次; 慎用
(2)终末期肾病(CrCl<15 mL/min)或透析患者,不推荐使用 不推荐
肝功能异常 (1)轻度或中度肝损害患者无须调整剂量;肝转氨酶(ALT/AST)升高>2 ULN或总胆红素升高≥1.5 ULN的患者须谨慎使用; 慎用
(2)重度肝损害患者不推荐使用 不推荐
禁忌 (1)对本品活性成分或者其他辅料过敏的患者; 禁用
(2)有临床明显活动性出血的患者;
(3)伴有凝血障碍和临床相关出血风险的肝病患者;
(4)具有显著大出血风险的病灶或下述病情者,如近期胃肠道溃疡、有出血风险高的恶性肿瘤、近期发生脑部或脊柱损伤、近期脑部/脊椎/眼科手术、近期颅内出血、已知或疑
似食管静脉曲张、动静脉畸形、血管动脉瘤或重大脊椎或脑内血管畸形等;
(5)无法控制的重度高血压患者;
(6)除了转换抗凝治疗,或给予维持中心静脉或动脉导管通畅所需剂量UFH等特殊情况之外,禁与任何其他抗凝剂联合使用
· 2958 · China Pharmacy 2023 Vol. 34 No. 24 中国药房 2023年第34卷第2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