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 - 《中国药房》2021年2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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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法律层面或部门规章制度方面对专业认证实行强                            药师职业资格分为职称药师和执业药师两个管理体系,
        制性制度设计。以药学专业认证为例,我国实行大学自                           前者归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后者归属国家药品
        愿申请参加专业认证制度,对通过认证的大学有一定积                           监督管理局管理。总体而言,药师职业准入资格对申请
        极意义,但对未申请认证的大学的药学专业没有任何影                           人的专业学习经历要求偏低,药学专业认证与职业资格
        响。因此,笔者建议我国应完善一系列法律法规(如《教                          衔接发展缓慢 。因此,积极探索我国药学专业认证、
                                                                        [18]
        育法》《高等教育法》)及制度(如专业认证制度)来保障                         职业资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构建专业认证
        药学专业认证制度实施的外部运作,为药学教育的健康                           和职业资格有机衔接的机制非常必要。具体来说,专业
        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同时,可将专业认证结果与                           认证在与我国药师职业资格的衔接上应考虑我国职称
        高校财政拨款或招生指标挂钩,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宏观                           药师与执业药师双轨制的实际现状,通过尽快推进《药
        调控对大学的药学专业人才培养进行激励和制约。                             师法》出台,理顺药师管理体系,协调解决我国医疗机构
        4.2 组建独立的第三方认证机构                                   药学技术人员的职业准入问题。笔者建议对通过专业
            日本临床药学专业认证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JABPE                       认证的培养单位授予学位的学员给予职业资格考试的
        负责,JABPE 理事会是负责其运营的最高机构,综合评                        优惠条件,比如在报名考试资格上取消或缩短对工作年
        价评议会(以下简称“评议会”)是评价的决策部门,理事                         限的限制,认可毕业生在专业实践环节的时间并免除部
        会委托评议会独立开展认证工作。评议会的组成不仅                            分药学专业课程的考试等。
        有大学相关人员,还加入了与医疗相关的药剂师、医生,                          4.4 重视院校自评和定性指标的应用
        以及患者代表和记者等,从多个视角来进行具有客观性                               日本JABPE重视院校自评,认证标准中要求学校建
        和第三方性的评价。评议会下设“评价委员会”,并由评                          立内部质量保障机制,并且通过自评不断改进及完善自
        价实施员组成“评价小组”,与评价委员会并列的还有                           身培养质量;同时注重院校发展特色,不完全用定量指
                                                [7]
       “基准、纲要讨论委员会”和“异议审查委员会”。总体                           标来衡量院校的办学定位、办学思路、社会贡献等。在
        而言,评价决策部门(评议会)与运营部门(理事会)的职                         日本临床药学专业认证中,定性指标占多数,标准体系
        权分离保证了认证机构的独立性;第三方成员参与的评                           仅对专业发展进行框架性、定性规定,很少提出定量描
        议会确保了认证的第三方性;认证标准及实施规则的制                           述及硬性要求,这就给了各大学充分的自主性和自我发
        定和公开保证了认证组织运营的透明度。我国本科临                            展空间。借鉴日本经验,我国临床药学本科专业认证标
        床药学专业认证由教育部高等学校药学类教学指导委                            准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改进:一是建议在指标体系中适当
        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负责。与日本JABPE相比,我                       增加定性指标的数量;二是将专业自评作为一项重要的
        国教指委在以下两方面有改进的空间:一是教指委成员                           程序和步骤,以保证和提高教育质量;三是将评估重点
        基本以各大学专家、教师为主,行业及社会公众参与度                           从检查图书、师资、教学设施等资源投入情况转移到评
        偏低;二是认证工作依托大学的某个机构进行,在经费                           估教育成果的质量上,在重视资源投入的同时强调教育
        及人员上得不到保障。因此,笔者建议认证机构由教指                           成效。
        委牵头组织,吸纳大学药学教育专家、历史悠久且影响                           4.5  探索构建既立足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临床药学人
        力较大的药学行业协会负责人、用人单位以及执业药师                           才培养模式
        资格认证中心负责人,共同组建相对独立的药学专业认                               全球社会与经济的高度发达与人口老龄化的加剧
        证机构。认证机构的委员由各有关行业组织人员组成,                           导致社会对健康保健产业的需求增加,药剂师的角色在
        探索组织开展独立认证工作。通过搭建认证机构,有助                           社会健康保健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据统计,2020年日
        于更加有效地促进教育机构和行业组织的深度交流,聚                           本 75 所设置药学专业的大学共招收六年制临床药学专
        焦人才培养质量与行业的吻合度。同时,笔者认为可吸                           业学生 11 604 人、四年制药学专业学生 1 448 人 ,以培
                                                                                                     [8]
        收借鉴国际认证组织的运营模式,在认证资金来源渠道                           养高层次药剂师为目标的专业学位教育成为日本药学
        上采取政府资助、专项拨款、单位自筹等多元模式,促进                          教育的主流。据 2019 年数据统计,我国药学类、中药学
        专业认证积极发展。                                          类等共有相关专业 15 个,全国范围内共有本科专业点
        4.3 探索专业认证与执业资格有机衔接的机制                             1 038 个,而专门培养药师人才的临床药学专业点仅 52
                                                                                                     [19]
            从日本实践经验来看,利用专业认证标准引导临床                         个,仅 28 所大学设有临床药学二级硕士、博士点 。据
        药学人才培养,将获得六年制临床药学学位与职业资格                           我国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统计,截至 2021 年 2 月底,
        紧密衔接,是提高临床药学专业社会认可度、确保临床                           全国每万人口执业药师人数为 4.3 人,低于国际药学联
        药师从业人员质量及行业健康发展的有效路径。我国                            合会(International Pharmaceutical Federation,FIP)公布


        中国药房    2021年第32卷第21期                                             China Pharmacy 2021 Vol. 32 No. 21  ·2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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