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 - 《中国药房》2021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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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大部分仅用于保障药物临床试验过程中的相关问                                     表1 受访专家来源或职业分布情况
        题,尚未涉及药品上市后ADR赔偿的情况。此外,新版                          Tab 1 Source or occupation distribution of inter-
       《药品管理法》仅要求 MAH 购买保险或提供担保证明,                                 viewed experts
        但未对保险的险种、类型、投保等级和保险的保障对象                           专家来源/职业     人数及构成比,人(%)  专家来源/职业     人数及构成比,人(%)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16(47.1)  保险公司经理          2(5.9)
        等作出详细要求,并且有关我国药品保险的文献报道也
                                                           医药高校专家         7(20.6)   律师              1(2.9)
        较少。基于此,本研究采用推荐法和“滚雪球”法邀请访                          医院药剂科主任        6(17.6)   MAH负责人          2(5.9)
        谈专家进行半结构化访谈获得定性数据,并用主题分析                           1.3 专家访谈结果
        法对访谈结果进行分析;根据主题分析结果从保险类型                           1.3.1 我国ADR损害赔偿的现状
        设置、投保等级划分和强制保险保障对象等3方面设计                               目前,我国尚无ADR损害赔偿的相关立法,因此在
        ADR损害赔偿模型,并使用基于层次分析的模糊综合评                          发生 ADR 纠纷时若无法确定过错方,仅依靠无过错责
        价法对模型进行评估;通过问卷调查并结合多因素 Lo-                         任将ADR损害的赔偿归责给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
        gistic回归分析对药品相关机构是否愿意建立ADR损害                       不仅会增加后者的经济负担,也不够客观公正。在临床
        赔偿体系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以期为减少我国因                             实际中,当患者用药致ADR纠纷发生时,一般会由其就
        ADR 损害导致的医疗纠纷问题、保障患者权益提供                           诊的医疗机构出面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而对于严重的
        参考。                                                ADR,或当患者及其家属提出较高要求无法与就诊的医
        1 专家访谈                                             疗机构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时,当事人可选择通过司法
        1.1  专家邀请及访谈方法                                     途径解决,司法判决结果有可能会要求药品生产企业、
                                                           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同时对事故赔偿金额进行分担。
            本研究采用面对面的半结构化访谈进行定性研究,
                                                           此外,还会有部分医疗机构会借由ADR纠纷事件,要求
        质性资料分析采用主题分析法 。由经过培训的访谈员
                                  [5]
                                                           药品生产企业通过承担医疗机构学术活动等费用来“弥
        按照统一的访谈指南进行调研(访谈指南经过6位药学
                                                           补”其赔偿损失,否则就会影响该企业生产药品在该机
        专家的试点测试,以保障访谈问题的质量和语言清晰
                                                           构的销售情况。
        度)。访谈问题分为 3 个部分,包括我国 ADR 损害赔偿
                                                           1.3.2 我国ADR损害赔偿面临的问题
        的现状、我国 ADR 损害赔偿面临的问题以及受访专家
                                                               (1)第三方鉴定困难。所有受访专家均表示缺乏
        对于构建ADR损害赔偿模型的建议。本研究通过陕西
                                                           ADR损害第三方鉴定机构和鉴定流程是我国ADR损害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推荐和“滚雪球”调查法在
                                                           赔偿面临的首要难题。导致 ADR 的原因涉及药品质
        广东、江苏、浙江、陕西、北京和上海招募访谈专家。专
                                                           量、治疗方式、疾病种类、患者情况等多种因素,因此
        家纳入标准:具有医药学背景且从事医药相关领域或
                                                           ADR 的鉴定工作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由于我
        ADR损害赔偿纠纷相关工作;从业时间10年以上;推荐
                                                           国还没有确立法定的 ADR 鉴定机构和鉴定程序,故目
                                            [6]
        人认为其具有良好的学术水平及行业声誉 。
                                                           前这一鉴定工作多由医疗机构承担。但ADR的认定较
                        [7]
            参考文献方法 进行访谈前准备。每位专家的访谈
                                                           为复杂,仅靠医师依据患者的临床症状和相关治疗信息
        持续时间为 60~90 分钟。正式访谈前由调研人员向受
                                                           很难认定损害是否由ADR引起,因此当事各方(包括药
        访专家阐明研究目的,并承诺对访谈过程和内容保密,
                                                           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
        所有访谈均经过参与者同意并进行录音,调查结束后使
                                                           构、处方者、患者等)在将损害是否定性为 ADR 以及
        用NVivo 12.0软件进行信息录入和数据处理。                          ADR的严重程度等级等方面很难达成一致意见。同时,
        1.2 受访专家基本资料                                       在漫长的争论过程中,ADR 受害者难以得到及时、合理
            本研究共邀请了 40 位专家进行访谈,因工作安排,                      的经济补偿,往往会耽误其治疗,进而引发更多的社会
        最终有 34 位完成访谈,回应率为 85.0%(34/40)。所有                  问题。
        受访者工作年限都在 10 年以上并具有良好的学术水平                             (2)ADR损害举证困难。一般患者要证明损害的发
        和行业声誉,主要研究领域涉及ADR监管、药品政策法                          生与药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难度非常大,尤其是对于
        规、生产、使用以及保险或法律专业。其中,药品监督管                          某些在长期用药后才发生的ADR,要证明该损害与药品
        理部门的参与者占 47.1%(16/34),其对 ADR 损害赔偿                  间存在因果关系的困难更大。通常患者需要依赖专业
        模式具有更大的决策影响。受访专家来源或职业分布                            的医务人员进行举证,而医务人员为避免麻烦或害怕承
        情况见表1。                                             担责任,不愿为患者提供证明甚至阻碍患者收集证据的


        中国药房    2021年第32卷第2期                                               China Pharmacy 2021 Vol. 32 No. 2  ·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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