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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白喉类毒素的疫苗;②含有破伤风类毒素的疫苗;③ 免因接种与补偿职责竞合而引起公众的担忧和质疑,美
含有全细胞百日咳细菌、提取或部分细胞百日咳细菌或 国 VICP 特别引入外部司法审判体系,由 DOJ 律师代表
特定百日咳抗原的疫苗;④麻疹疫苗;⑤腮腺炎疫苗;⑥ HHS 出庭应诉,同时将 VICP 补偿申请的决定权交给美
风疹疫苗;⑦脊髓灰质炎病毒疫苗;⑧b型流感嗜血杆菌 国CFC,并在该法院内设特别专家办公室[俗称“疫苗法
疫苗;⑨甲型肝炎疫苗;⑩乙型肝炎疫苗;水痘疫苗; 庭”,由该法院法官指定的最多 8 名特别专家(Special
针对轮状病毒胃肠炎的疫苗;肺炎链球菌结合疫 master)组成],特别专家通常拥有律师专业背景,均可独
苗;流感三价疫苗或其他季节性流感疫苗;脑膜炎 立负责审理疫苗伤害补偿申请案件,而HHS则只需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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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菌疫苗;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对一种新疫苗征税仅 特别专家的决定或法院判决结果作出相应补偿 。由
需美国国会修订相关法律将该疫苗纳入征税范围,但该 HHS 承担的补偿费用主要包括原告应得的补偿金和诉
应税疫苗若想进入 VICP 覆盖范围,还需得到美国疾病 讼过程中产生的合理的律师及诉讼相关费用,这两项支
控制与预防中心(CDC)对该种疫苗的儿童或孕妇常规 出也是疫苗信托基金最主要的用途,可占基金全部支出
接种建议,最后由HHS决定是否纳入VICP补偿范围。 的95%以上;基金其余支出为上述3个项目管理机构提
2.2.2 税率 美国疫苗信托基金设立的前10年,其应税 供 VICP 补偿服务时必要的行政管理费支出 ,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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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的消费税是基于风险评估的方式按不同税率 征 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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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详见表 1[注:表中所列疫苗的联合疫苗按各列表疫
补偿金(87%)
苗税率之和征收;单价疫苗则按含该单价疫苗成分的列 HHS 律师及诉讼相关费用(10%)
表疫苗的税率征收,如麻疹疫苗按麻疹-腮腺炎-风疹疫 行政管理费
苗税率4.44美元/剂次征收]。 疫苗信托基金
的用途 DOJ DOJ律师工资
表 1 美国 VICP 实施初期不同应税疫苗的税率(1987
年12月31日-1997年8月6日) COFC 特别专家办公室日常管理
费和特别专家的工资
Tab 1 The different vaccines tax rates in the early
图1 美国疫苗信托基金的用途
stage of VICP implementation in the United
Fig 1 Use of Vaccine Injury Compensation Trust
States(Dec. 31st,1987-Aug. 6th,1997)
Fund in the United States
疫苗种类 消费税,美元/剂次
白喉-百日咳-破伤风疫苗 4.56 2.4 基金的风险控制措施
白喉-破伤风疫苗 0.06 为保证疫苗信托基金有足够的偿付能力,需要对基
麻疹-腮腺炎-风疹疫苗 4.44
脊髓灰质炎疫苗 0.29 金补偿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给予适当控制。常见的
但此后经过10年实践证明,这种基于风险设计的消 补偿基金运作风险有投资风险、补偿风险和测算误差风
费税征收方式过于理想化。因为在新疫苗研发、联合疫 险,针对不同的风险美国分别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
苗使用、疫苗损害类型增多以及其他各种因素的影响 施,具体如下。
下,确定疫苗伤害与特定抗原之间的因果关系变得更加 2.4.1 保本型投资 政府设立的信托基金普遍具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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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 。认识到这些限制,美国总统于 1997 年 8 月 5 日 益性,公益基金投资的首要原则就是保本。为尽可能降
签署《纳税人救济法案》(Taxpayer Relief Act),废除了这 低基金的投资风险,美国法律规定政府设立的大部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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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基于风险评估设计的消费税结构,而将所有 VICP 覆 托基金结余必须投资于联邦政府债券 。在此规定下,
盖疫苗的税率统一定为0.75美元/剂次,联合疫苗则根据 美国财政部部长根据自身判断,可将暂时不用于满足当
可预防病种数加倍征收,如三联疫苗税率为2.25美元/剂 前补偿需要的疫苗信托基金结余用于购买联邦政府有
次,二联疫苗税率为1.50美元/剂次 。该法案于1997年 息债券(Interest-bearing obligations);当需要提款时,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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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正式生效,并实行至今。 按市场价出售,包含利息在内的全部所得收益均将记入
2.3 基金的用途 该疫苗信托基金。通过这种方式,美国疫苗信托基金的
基金的具体用途通常由基金项目管理机构决定。 稳定性和流动性实现了较好的融合。
疫苗信托基金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包括美国HHS、司法 2.4.2 代位求偿 VICP 是一种“无过错”补偿制度,即
部(Department of Justice,DOJ)和联邦索赔法院(Court 因疫苗伤害事件而申请补偿时不要求证明疫苗企业或
of Federal Claims,CFC)。HHS 下设国家疫苗计划办公 接种人员存在过错。当发生任何疫苗伤害事件时,如果
室(National Vaccine Program Office,NVPO),负责协调 美国 HHS 不能提供优势证据证明伤害由疫苗以外的其
所有与预防接种相关的工作,包括 VICP 补偿。但为避 他因素引起,则必须按照规定予以补偿。但在实际操作
中国药房 2020年第31卷第12期 China Pharmacy 2020 Vol. 31 No. 12 ·1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