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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提出“鼓励通过商业保险等 托基金属于特殊需求信托(Special needs trust),专为领
多种形式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受种者予以补偿”。当前 取政府福利的人士而设,以保证受益人不致丧失领取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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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已有财政补偿和保险补偿的相关实践,但尚未有省 府福利的资格 。
份开展基金补偿试点。实际上,基金补偿作为多种补偿 其实,早在疫苗信托基金设立之前,美国已经存在
模式之一,在美国已有多年的实施经验并取得较好的补 通过征收专项税为某些特殊项目筹集资金的先例,如通
偿效果,而我国由于缺乏对基金补偿模式深入且系统的 过征收就业税建立社会保障信托基金、通过征收失业税
研究,在建立补偿基金方面依然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 建立失业补偿信托基金、通过征收煤炭消费税建立黑肺
困难,如基金如何征收、基金管理方如何设置以及运营 病残疾信托基金以及通过对汽车燃料和其他与高速公
风险如何规避等,由此造成了基金补偿的实施困境。为 路相关的物品征收消费税建立高速公路信托基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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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厘清我国相应补偿基金设立的障碍,并找到具体的应 相比政府一般收入拨款,疫苗信托基金可在授予人与受
对措施,本文通过文献研究和法规梳理,对美国疫苗伤 益人之间建立最直接的联系,资金收取和使用的目的性
害 补 偿 信 托 基 金(Vaccine Injury Compensation Trust 更明确。
Fund,以下简称“疫苗信托基金”)的建立背景、补偿原 2 美国疫苗信托基金的管理与运作模式
理、管理方式、基金来源与用途、风险控制措施以及运作 2.1 基金的管理方式
效果进行深入研究,并立足我国当前实际,为建立我国 美国财政部部长是包括疫苗信托基金在内的 18 个
疫苗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基金提供可行性建议。 联邦投资基金的受托人,其管理的投资基金资产已超过
1 美国疫苗信托基金的建立背景和补偿原理 3 万亿美元。美国财政部在财政服务局(Bureau of the
1.1 基金的建立背景 Fiscal Service,以下简称“财政局”)下设基金管理部
美国于 1986 年通过颁布《国家儿童疫苗伤害法案》 (Fund Management Branch,FMB),作为专门的服务机
(National Childhood Vaccine Injury Act,以下简称“《伤害 构。FMB 除负责处理与疫苗信托基金有关的基本收支
法案》”),正式提出国家疫苗伤害补偿计划(National 和转移支付外,还负责根据财政部的投资指南,将美国
Vaccine Injury Compensation Program,NVICP 或 VICP), 卫生与公众服务部(the U.S.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为所有接种了 VICP 覆盖疫苗后出现任何伤害、死亡或 Human Services,HHS)认为当前不用于满足补偿需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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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加重等情形的受种者提供补偿。但《伤害法案》在 基金结余用于投资 。财政部部长每年须向美国国会报
签署时并未规定 VICP 采取何种筹资模式,这导致此后 告疫苗信托基金的财务状况和上一财年的运营情况,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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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 VICP 补偿实际未能启动 。1987 年 3 月 5 日,在美 及未来5个财年的预期经营状况。普通公众可通过美国
国第 100 届国会召开前,美国众议院筹款委员会针对 财政部 TreasuryDirect 官方网站查询疫苗信托基金的资
VICP 筹资问题专门举行听证会,重点比较了政府一般 产负债表,了解该基金最新的收支状况。
收入(General revenue)拨款和设立专项信托基金两种筹 2.2 基金的来源
资方式的优劣势。基于此次听证会讨论的结果,结合美 美国疫苗信托基金的来源主要包括向疫苗生产商
国当时的一些政策和经济条件限制,美国国会于1987年 或进口商销售的应税疫苗按固定税率征收的消费税,以
12月22日通过颁布《综合预算协调法案》(Omnibus Bud- 及利用基金结余投资所得的利息收入。疫苗企业在上
get Reconciliation Act,OBRA),最终确定了建立疫苗信 市前使用疫苗的行为(如临床试验等)均视同销售行为,
托基金作为VICP补偿的固定资金来源。该项基金设立 也应缴纳消费税,但出口疫苗不征收疫苗消费税。同
后,美国VICP于1988年10月1日正式启动 。 时,考虑到若疫苗未实际用于接种就不会产生损害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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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基金的补偿原理 险,则不应对这部分未接种的疫苗征收消费税,故美国
信托是一种协议,即约定如何为他人进行利益管理 《国内税收法》(Internal Revenue Code)第4 132条规定已
和资产持有。依法成立的信托一般称为信托基金,是代 售出的疫苗如果被退回给纳税人(转售除外)或被销毁,
表另一个个体或实体持有和管理资产的法人实体,主要 纳税人可在疫苗被退回或销毁之日起6个月内,向美国
由三方组成:授予人(设立信托并将其资产注入信托)、 财政部部长提交退税或抵税申请。美国财政部部长应
受益人(选择接受信托基金资产)和受托人(负责管理信 允许减免或抵免纳税人为该疫苗所缴税款,或者支付给
托资产)。在信托关系下,疫苗受害者享有的补偿权转 纳税人相当于此类疫苗消费税的退款(不计利息)。
化为信托法下的受益权,受益权得以行使的条件便是受 2.2.1 征税范围 应税疫苗是指在美国生产,或进入美
害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获得补偿的条件 。美国疫苗信 国销售、使用或仓储的,针对以下16种疾病的疫苗:①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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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 · China Pharmacy 2020 Vol. 31 No. 12 中国药房 2020年第31卷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