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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构建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体系的主要影响因素。 生产企业对于MAH制度下构建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
3 讨论 体系的态度显著相关。本次调查发现,陕西省 84.31%
本研究基于药品生产企业视角研究了MAH制度下 (172家)的药品生产企业主动开展药品上市后安全性评
构建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体系的影响因素。企业上 价工作,这些企业对于构建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体系
年度营业额、药学技术人员占比、是否设置研发部门、近 更趋于选择赞同态度。药品安全性再评价,是药品上市
3年是否取得新药/仿制药批件、是否主动开展药品上市 后再评价的一部分,主要是依据药品上市后的临床安全
后安全性评价工作、药品不良反应专员对 MAH 制度中 性研究和不良反应监测,从而对药品在社会人群中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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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药品不良反应相关政策的熟悉与否、对 MAH 制度 药风险进行评估和量化 。上市后药品的安全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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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促进医药产业发展的认知、MAH 全面实施后企业 可以进一步发掘药品潜在的不良反应与毒性 。经对
的发展方向、对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缺少法律依据的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不良反应专员访谈可知,通过参加各
认知这9个因素是MAH制度下构建药品不良反应损害 类培训会议,当前药品生产企业对已上市药品被动和主
救济体系的独立影响因素。对上述9个独立因素进行交 动监测的意识较强,但仍需提高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
叉分析的结果表明,药品生产企业药品不良反应专员是 的收集和分析质量。
否熟悉 MAH 制度中涉及药品不良反应相关政策是 3.5 对MAH制度是否促进医药产业发展的认知
MAH制度下构建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体系的主要影 药品生产企业对MAH制度是否促进医药产业发展
响因素。 的认知情况与其对于MAH制度下构建药品不良反应损
3.1 上年度营业额 害救济体系的态度显著相关。本次调查发现,75.00%
企业上年度营业额与药品生产企业对MAH制度下 (153 家)的药品生产企业认为 MAH 制度可以促进医药
构建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体系的态度显著相关。年 产业发展,这些企业对构建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体系
度营业额较高的企业对发生药品不良反应损害之后的 更趋于选择赞同态度。另有23.04%(47家)的药品生产
赔偿能力较强,具有研发新药的意愿及趋势,对构建药 企业对于 MAH 制度是否促进医药产业发展持保留意
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体系更趋于选择赞同态度。 见,这些企业对构建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体系更趋于
3.2 药学技术人员占比 选择“一般”态度。在 MAH 制度下,建立药品不良反应
在调查中发现,陕西省87.74%(179家)的药品生产 损害救济体系可以把单个MAH的风险分散到整个药品
企业药学技术人员占比集中在10%~50%,多数药品生 行业中,由所有MAH、药品生产企业和整个社会共同承
产企业的药品不良反应专员无医学或临床药学专业背 担风险,有利于制药行业提高生产效率,实现稳步、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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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对收集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据的分析不够深 的发展 。
入。药学技术人员占比与药品生产企业对MAH制度下 3.6 MAH全面实施后企业的发展方向
构建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体系的态度显著相关,企业 MAH全面实施后企业的发展方向与药品生产企业
的药学技术人员占比越高,对构建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 对MAH制度下构建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体系的态度
济体系更趋于选择赞同态度。 显著相关。本次调查发现,陕西省76.96%(157家)的药
3.3 是否设置研发部门和近 3 年是否取得新药/仿制药 品生产企业有选择成为 MAH 的意愿,这些企业对构建
批件 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体系更趋于选择赞同态度。其
是否设置研发部门和近 3 年是否取得新药/仿制药 中,39.71%(81家)的企业选择既生产自家品种,又接受
批件与药品生产企业对于MAH制度下构建药品不良反 其他MAH的委托生产;37.25%(76家)的企业选择只生
应损害救济体系的态度显著相关。设置药品研发部门 产自家品种;18.14%(37 家)的企业选择成为 MAH,将
的药品生产企业对构建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体系更 品种委托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可见,MAH 制度为
趋于选择赞同态度。进一步对部分药品生产企业的相 药品生产企业日后转型升级提供了政策指引,部分企业
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到,设置研发部门的企业对药品不 虽具有生产能力却选择委托生产,将重心聚焦于新药研
良反应的认知更加客观、深入;未设置药品研发部门的 发,以往部分生产企业把批文文号作为资本,以逐利为
企业对药品不良反应存在理解误区,认为药品不良反应 目的、忽视药品生产安全、低层次重复申报的情况可能
会使消费者质疑企业生产的药品质量,从而影响药品的 有望改善。
销售状况,而没有意识到及时监测、上报药品不良反应, 3.7 对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缺少法律依据的认知
定期修订药品说明书及标签对于生产企业的保护作用。 药品生产企业对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缺少法律
3.4 是否主动开展药品上市后安全性评价工作 依据的认知与其对于MAH制度下构建药品不良反应损
是否主动开展药品上市后安全性评价工作与药品 害救济体系的态度显著相关。我国现行法律对药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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