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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互联网+”背景下我国网络药品经营的发展                              3.1 存在利用网络进行假药销售的现象
        特征                                                      我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流通领域实行的监
        2.1 网络药品经营的高速发展                                     管一直聚焦于渠道监管,而利用平台网站、QQ、微信等
            2015 年,“互联网+”首次出现于国务院政府工作报                      新型社交媒体渠道进行的假药销售已不是药品监管部
        告中,报告中明确“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                          门一方能够有效规制的。虽然药品监管目前已实现了
        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                           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闭环监管,通常情况下假药难以
        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这                           进入合法的药品流通链条,但网上无资质销售药品和回
        为“互联网+医药”模式的健康高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收药品却为假药突破监管闭环提供了可能。
            医药电商销售额增速高于药品流通行业平均水                                随着自媒体宣传及销售行为的普及,其销售内容已
        平。根据商务部自2015年起公布的《药品流通行业运行                          从日用品向保健品、药品扩张。相比于正规药品经营的
        统计分析报告》中医药电商直报企业销售额统计结果,                            严格渠道管理,自媒体宣传模式下销售的药品多数产自
        医药电商3年来保持20%以上的高速增长,远高于药品                           没有资质的企业,这些药品不仅夸大疗效,甚至含有有
        流通行业10%左右的销售额增速              [13-15] 。              毒和违禁成分 。此外,监管部门禁止销售的药品比如
                                                                        [21]
            药品流通行业探索“互联网+”模式有巨大潜力。截                         毒性中药材等也通过这一销售形式规避了日常监管。
        至 2017 年 11 月底,全国约有 47.2 万家企业持有药品经
                                                                对于上述问题,监管部门主动监测、检查的难度很
        营许可证,其中批发企业 1.3 万家,零售连锁企业 5 409
                                                            大,只有在接到投诉举报后才能进行查处。同时,网络
                                                     [16]
        家,零售连锁企业门店22.9万家,零售药店22.5万家 。
                                                            销售又存在涉及跨监管部门、跨地域监管等问题,故难
        由于现阶段我国药品经营企业利用“互联网+”模式经营
                                                            以合力监管。互联网假药销售的泛滥又会造成消费者
        的数量较少,尚无法统计。但参考美国等发达国家互联
                                                            对互联网销售模式的不信任,从而影响行业的健康发
                                                 [17]
        网药品交易额占药品市场销售终端总额的20% ,以及
                                                            展。基层监管人员调研时表示,监管部门对合法药品网
        2017 年我国餐饮外卖行业 32%的“互联网+”模式接入
                                                            络经营的决策判断也被非法药品网络经营带来的负面
        率 等数据,我国“互联网+”模式下的药品经营仍有巨
          [18]
                                                            效应挤压,而产生经济学上的“劣币驱除良币”效应。这
        大的发展空间。
                                                            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现行监管手段、监管能力已经不
        2.2  网络药品经营的不均衡发展
                                                            适应“互联网+”背景下的药品经营市场需求。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数据反映了网络药
                                                            3.2  存在利用互联网违规销售处方药的现象
        品交易的不均衡性。虽然截至2017年10月,3种互联网
                                                                处方药比非处方药具有更大风险,所以需要更严格
        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已全部退出历史舞台,但互联网
                                                            的监管。笔者通过个人检索时发现,在不具备正规处方
        药品交易资格证书的历史发放情况仍可以在一定程度
                                                            流转机制的情况下,一些网站通过引导、链接跳转等方
        上反映我国药品网络经营的规模和趋势。我国共发放
                                                            式变相销售处方药,这为用药安全带来极大风险。现阶
        过A证、B证、C证等3种互联网药品交易资格证。截至
        2018 年 10 月 29 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网                    段,网络销售处方药并不被法律允许。2018 年 12 月 25
        站共可检索到 991 条互联网交易服务资格证数据信息,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印发的《市场准入负面清
                                         [19]
        其中A证54张,B证245张,C证692张 。                             单》规定不得通过邮寄、互联网等方式向公众直接销售
                                                                  [22]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数据显示,北                          处方药 。然而有些商家或为经济利益、或为满足部分
        京获得 A 证企业最多,广东获得 B 证、C 证企业最多,贵                      消费者购药可及性而进行处方药销售。在法律法规未
        州、宁夏、新疆等偏远地区尚无获A证、B证企业。获得                           允许处方药网络销售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销售药品具
        互联网交易服务资格证总数前5名的省市是广东、浙江、                           有极大的法律和健康风险,商家和消费者的权益都得不
        江苏、山东和北京。互联网交易服务分布的不平衡与当                            到有效保障。
        地经济水平、医药连锁企业发展状况、当地互联网发展                                此外,不同商家对于处方药信息展示程度不同,存
        状况等因素密切相关 。                                         在不正当竞争的风险,例如宣传与销售过程中突出药品
                          [20]
        3 “互联网+”背景下我国网络药品经营监管存在                             的功效,弱化甚至缺少药品的风险提示,忽视药学服务
        的问题及分析                                              等情况严重。对于商家,处方药网络销售没有得到法律
            针对我国互联网药品经营的现状,结合笔者对于互                          保护,若出现药害事件或者消费者索赔情况,则存在很
        联网药品经营企业和基层监管部门的实地调研,对我国                            大的法律风险;对于消费者,在没有医师处方和药师指
        网络药品经营监管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                                导的情况下购买并使用处方药品,将面临药品使用安全


        ·2168  ·  China Pharmacy 2019 Vol. 30 No. 16                                中国药房    2019年第30卷第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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