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1 - 《中国药房》2026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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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子宫内膜容受性                                                表1 两组患者的一般资料比较
              分别于治疗前(月经结束后第 3~7 d)和治疗 12 周                                     病程      痛经程度/例(%)    孕产史/例(%)
                                                              组别   n  年龄(x±s)/岁
          结束后(首次月经结束后第 3~7 d)行盆腔彩色多普勒                                        [M(P 25,P 75)]/年  中度  重度  经产妇  初产妇
                                                              对照组  93  34.88±10.13  4(3,5)  77(82.80) 16(17.20) 62(66.67) 31(33.33)
          超声检查,测量患者的子宫内膜厚度、子宫体积、子宫内                           观察组  93  34.62±9.46  3(2,6)  73(78.49) 20(21.51) 64(68.82) 29(31.18)
          膜阻力指数和子宫内膜血管指数。子宫体积=0.523×                                   表2 两组患者的临床疗效比较
          子宫长径×子宫宽径×子宫前后径 。                                   组别     n      痊愈/例(%)  好转/例(%)  无效/例(%)  总有效率/%
                                        [14]
          1.4.4 实验室检查指标                                       对照组    80     18(22.50)  45(56.25)  17(21.25)  78.75
                                                              观察组    84     35(41.67)  45(53.57)  4(4.76)  95.24 a
              分别于治疗前(月经来潮的第 3~5 d)和治疗 12 周
                                                                a:与对照组比较,P<0.05。
          结束后(首次月经来潮的第 3~5 d)采集患者的空腹静
                                                             2.4 患者治疗前后的痛经程度、月经量
          脉血5 mL,分离血清,采用化学发光法检测血清中黄体
                                                                 治疗前,两组患者的 VAS、PBAC 评分比较,差异均
          生成素(luteinizing hormone,LH)、卵泡刺激素(follicle
                                                             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两组患者的 VAS、
          stimulating hormone,FSH)、E2以及糖类抗原 125(carbo‐
                                                             PBAC评分均显著低于同组治疗前(P<0.05),且观察组
          hydrate antigen 125,CA125)水平;采用酶联免疫吸附法
                                                             显著低于对照组(P<0.05)。结果见表3。
          测定血清中胰岛素样生长因子 1(insulin-like growth
                                                             表3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的 VAS、PBAC 评分比较(x±
          factor-1,IGF-1)、基质金属蛋白酶 9(matrix metallopro‐
                                                                  s,分)
          teinase 9,MMP-9)水平。                                                  VAS               PBAC评分
                                                              组别    n
          1.4.5 复发情况                                                      治疗前      治疗后       治疗前      治疗后
              所有患者在治疗12周结束后每半个月随访1次,共                         对照组  80    7.58±1.22  4.64±0.85 a  13.25±2.65  5.53±1.12 a
                                                              观察组  84    7.69±1.15  2.89±0.62 ab  13.68±2.44  3.25±0.66 ab
          随访6个月,观察复发情况。复发定义为治疗结束后患
                                                                a:与同组治疗前比较,P<0.05;b:与对照组同期比较,P<0.05。
          者再次出现痛经并加剧或者月经量再次增加,甚至超过
                                                             2.5 患者治疗前后的中医证候积分
                [15]
          治疗前 。
                                                                 治疗前,两组患者的主症、次症和总积分比较,差异
          1.4.6 安全性
                                                             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两组患者的主症、
              记录所有患者在治疗过程中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
                                                             次症和总积分均显著低于同组治疗前(P<0.05),且观
          包括低雌激素表现、胃肠道反应、肝肾功能异常等。
                                                             察组显著低于对照组(P<0.05)。结果见表4。
          1.5 统计学方法
                                                             表4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的中医证候积分比较(x±s,
              采用SPSS 21.0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符合正
                                                                  分)
          态分布的计量资料以x±s表示,组间比较采用独立样本                                        主症           次症           总积分
                                                              组别   n
          t 检验,组内比较采用配对 t 检验;不符合正态分布的计                                 治疗前    治疗后   治疗前    治疗后   治疗前    治疗后
          量资料以M(P25,P75 )表示,组间比较采用Mann-Whitney                对照组  80  8.26±2.54  3.87±1.25 a  13.25±2.65 5.53±1.12 a  21.51±2.98 9.40±1.66 a
                                                              观察组  84  8.58±2.38  2.28±0.80  ab  13.68±2.44 3.25±0.66  ab  22.26±3.25 5.53±0.95  ab
          U检验。计数资料以例数或百分比表示,组间比较采用
                                                                a:与同组治疗前比较,P<0.05;b:与对照组同期比较,P<0.05。
            2
          χ 检验。检验水准α=0.05。                                   2.6 患者治疗前后的子宫内膜容受性
          2 结果                                                   治疗前,两组患者的子宫内膜容受性比较,差异均
          2.1 患者完成研究情况                                       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两组患者的子宫内
              最终 164 例患者完成治疗和随访,其中对照组失访
                                                             膜厚度、子宫体积、子宫内膜阻力指数均显著小/低于同
          9 例(2 例迁居至外地、7 例无法联系)、主动退出 3 例、因
                                                             组治疗前(P<0.05),且观察组显著小/低于对照组(P<
          治疗期间使用其他药物剔除 1 例;观察组失访 6 例(3 例
                                                             0.05);两组患者的子宫内膜血管指数均显著高于同组治
          迁居至外地、3例无法联系)、主动退出3例。
                                                             疗前(P<0.05),且观察组显著高于对照组(P<0.05)。
          2.2 患者的一般资料
                                                             结果见表5。
              两组患者的年龄、病程、痛经程度和孕产史等一般
                                                             表5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的子宫内膜容受性比较(x±s)
          资 料 比 较 ,差 异 均 无 统 计 学 意 义(P>0.05)。 结 果
                                                                                        3
                                                              组别  n  时间段 子宫内膜厚度/mm 子宫体积/cm 子宫内膜阻力指数 子宫内膜血管指数/%
          见表1。                                                对照组 80  治疗前  11.32±2.84  130.73±38.94  0.81±0.12  19.64±3.75
          2.3 患者的临床疗效                                                治疗后   8.04±2.35 a  105.36±36.25 a  0.64±0.09 a  24.66±4.18 a
                                                              观察组 84  治疗前  11.49±2.65  134.20±40.25  0.84±0.14  19.77±4.03
              观 察 组 患 者 的 总 有 效 率 显 著 高 于 对 照 组(P<                   治疗后   6.12±2.18 ab  87.45±27.56 ab  0.51±0.07 ab  28.87±5.29 ab
          0.05)。结果见表2。                                          a:与同组治疗前比较,P<0.05;b:与对照组同期比较,P<0.05。


          中国药房  2026年第37卷第3期                                                 China Pharmacy  2026 Vol. 37  No. 3    · 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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