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4 - 《中国药房》2025年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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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不良反应 于同组治疗前(P<0.05),且观察组显著低于对照组
记录治疗过程中患者出现的所有不良反应,如厌 (P<0.05)。
食、恶心、呕吐、头晕、头痛、腹泻、便秘、幻觉、失眠和昏 2.3 治疗前后两组患者的认知功能比较
睡等,计算各组总不良反应发生率。总不良反应发生 治疗前,两组患者 MoCA 量表、MMSE 量表和 DRS
率=(发生不良反应的总例次数/患者总例数)×100%。 的评分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3个
1.4.4 远期预后 月后,观察组患者 MoCA 量表、MMSE 量表和 DRS 的评
治疗后随访12个月,观察患者的痴呆发生情况和死 分均显著高于对照组(P<0.05);此外,两组患者的DRS
亡情况,并计算痴呆发生率和死亡率,以评估治疗的长 评分均较同组治疗前显著提高(P<0.05),而只有观察
期效果。为了控制脱落率,本研究采取了包括定期电话 组患者的 MoCA 量表和 MMSE 量表评分较同组治疗前
联系、短信提醒和必要时家访在内的多项措施。对于在 显著提高(P<0.05)。结果见表2。
研究期间去世的受试者,本研究通过与其家属沟通以获 表2 治疗前后两组患者的MoCA量表、MMSE量表和
取其最后一次住院记录和死亡证明。痴呆的判定依据 DRS评分比较结果(x±s,n=5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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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五版》 ,通过专业的神经 MoCA量表评分 MMSE量表评分 DRS评分
组别
心理学评估工具和医生诊断来确认。痴呆发生率=(发 治疗前 治疗后 治疗前 治疗后 治疗前 治疗后
观察组 17.34±4.66 23.17±5.69 a 16.97±4.63 23.33±4.86 a 71.19±3.32 98.45±4.51 a
生痴呆的患者例数/患者总例数)×100%;死亡率=(发
对照组 17.66±4.55 20.21±4.97 17.00±4.57 19.68±4.73 70.33±2.79 80.54±3.59 a
生死亡的患者例数/患者总例数)×100%。 t 0.361 2.879 0.034 9.955 0.924 7.191
1.5 统计学方法 P 0.719 0.005 0.973 <0.05 0.379 0.019
采用SPSS 20.0软件对所有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符 a:与同组治疗前比较,P<0.05。
合正态分布的计量资料以x±s表示,组间比较采用独立 2.4 治疗前后两组患者的生活质量比较
样本t检验,组内治疗前后比较采用配对样本t检验。计 治疗前,两组患者各项QOL评分以及PDQ-39评分
数资料以频数或百分比(%)表示,采用χ 检验或Fisher’s 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 3 个月后,
2
精确检验比较组间差异。检验水准α=0.05。 观察组患者各项QOL评分均较对照组和同组治疗前显
2 结果 著提高(P<0.05),PDQ-39 评分较对照组和同组治疗前
2.1 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 显著降低(P<0.05);对照组患者的PDQ-39评分较同组
治疗前显著降低(P<0.05)。结果见表3。
本研究未有脱落病例。两组患者的一般资料比较,
2.5 治疗前后两组患者的抑郁和焦虑症状比较
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结果
见表1。 治疗前,两组患者的 HAMD、HAMA 评分比较,差
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3个月后,观察组患
表1 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结果(n=54)
者的 HAMD、HAMA 评分均较对照组和同组治疗前显
性别 家族史 吸烟史 饮酒史 BMI Hoehn-Yahr糖尿病 高血压 心脏病 脑卒中
年龄
组别 (男/女)/(有/无)/ (是/ (是/ (x±s)/ 分级(x± (是/ (是/ (是/ (是/ 著降低(P<0.05)。结果见表4。
(x±s)/岁
2
例 例 否)/例 否)/例 (kg/m) s)/级 否)/例 否)/例 否)/例 否)/例 2.6 两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比较
观察组 74.54±7.92 28/26 15/39 20/34 18/36 24.15±3.22 2.50±0.60 8/46 12/42 10/44 5/49 观察组共发生17例次不良反应,总不良反应发生率
对照组 73.20±8.43 28/26 16/38 21/33 17/37 24.08±3.18 2.60±0.50 7/47 13/41 9/45 6/48
t/χ 2 0.847 <0.001 0.054 0.042 0.028 0.137 0.112 0.065 0.076 0.051 0.038 为31.48%(17/54);对照组共发生16例次不良反应,总不
P 0.399 1.000 0.816 0.837 0.767 0.891 0.731 0.798 0.783 0.821 0.845 良反应发生率为29.63%(16/54)。两组患者总不良反应
2.2 治疗前后两组患者的运动功能比较 发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果见表5。
治疗前,观察组患者的 UPDRS Ⅲ评分为(37.46± 2.7 两组患者远期预后情况比较
10.12)分,对照组为(37.20±10.07)分,两组间比较的 在对两组患者进行为期12个月的随访后发现,观察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 3 个月后,观察组 组患者的痴呆发生率(5.6%)和死亡率(1.9%)均显著低
患者的 UPDRS Ⅲ评分为(18.63±4.58)分,对照组为 于对照组(分别为11.1%和3.7%),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5.58±4.32)分,两组患者的 UPDRS Ⅲ评分均显著低 (P分别为0.004和0.014)。
表3 治疗前后两组患者的QOL和PDQ-39评分比较结果(x±s,n=54,分)
QOL评分
组别 生理评分 心理评分 独立性评分 社会关系评分 环境评分 PDQ-39评分
治疗前 治疗后 治疗前 治疗后 治疗前 治疗后 治疗前 治疗后 治疗前 治疗后 治疗前 治疗后
观察组 11.24±1.29 15.36±3.46 a 11.52±2.04 14.64±2.22 a 13.85±2.13 16.70±3.06 a 12.16±2.02 14.84±2.32 a 13.54±1.87 15.91±2.29 a 46.13±8.01 29.02±5.07 a
对照组 11.03±1.08 13.22±2.20 11.21±1.84 12.56±2.03 13.47±2.01 14.26±2.67 11.85±1.87 13.29±2.10 12.95±1.73 14.19±2.58 45.80±7.35 37.93±6.61 a
t 0.917 3.835 0.829 5.081 0.953 4.415 0.828 3.640 1.702 3.664 0.582 13.240
P 0.361 <0.05 0.409 <0.05 0.343 <0.05 0.410 <0.05 0.092 <0.05 0.745 <0.05
a:与同组治疗前比较,P<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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