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 - 《中国药房》2024年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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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程度改善、与参照药品相当以及临床疗效不足4个 药品上市前完成与参照药品的头对头试验,其真实临床
等级,在医保准入时对不同创新程度的药品进行差异化 价值存在不确定性,增加了医保准入决策风险。因此,
管理。其中,突破性改善是指与现有疗法相比,创新药 本文建议以签订疗效风险分担协议的形式,构建医保的
具有显著的疗效和安全性提升,如生存时间或无进展生 “附条件”准入机制,并且遴选部分适应证药品开展试
存期大幅延长、疾病全因死亡率大幅下降、严重并发症 点,要求企业限期开展相关研究来确证药品临床价值。
或不良反应大幅减少等;中等程度改善是指与目前治疗 考虑到目前《药品附条件批准上市申请审评审批工作程
手段相比,创新药的疗效、安全性有所提高,且该提高具 序(试行)(修订稿征求意见稿)》规定药品原则上须在 4
有临床意义,如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或严重程度、提高 年内完成上市后规定的相关研究。因此,本文建议可将
患者依从性等;与参照药品相当是指与现有疗法相比, 签订风险分担协议的附条件批准上市药品的再评价节
创新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相当,而在其他方面如提高患 点放在完成上市确证性研究后(4 年内),签订风险分担
者依从性等不明显,可作为现有疗法的替代和补充疗 协议的其他药品的再评价节点则放在 2 个协议期后(4
法;临床疗效不足则是指与现有疗法相比,创新药的安 年)的续约节点,再评价时将药品的真实临床疗效评价
全性、有效性较差,无法替换现有疗法。 融入续约规则,以评价结果作为医保是否继续支付以及
3.2 联合应用多种定价方式,完善分级定价管理模式 调整医保支付标准的依据。
目前我国在国家医保谈判中主要应用的定价方式 3.4 建立主动药价调整机制,助力药品价格全周期管理
为基于药物经济学评价与预算影响分析谈判定价,同时 目前,我国针对创新药准入后的价格调整主要是依
也会综合考虑参照药品价格、该药品的国际价格等因 据谈判药品续约规则,从管控基金预算的角度进行: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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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 ,但并没有对这些考虑因素进行明确说明。为达到 要药品实际支出在可接受范围内,药品价格可能连续多
鼓励高价值创新药的差异化定价目的,本文认为可联合 个协议期都不调整,在医保准入后与专利到期前的环节
应用多种定价方式,扬长避短,差异化、针对性地进行创 中造成价格管理不足。在样本国家或地区中,中国台湾
新激励。 地区与日本都依托常态化价格调整保持创新药价格动
基于国际经验,创新药定价的方式主要包括基于药 态更新,澳大利亚则依据药品纳入医保的年限进行调
物经济学评价、附加效益评估、内部或外部参考定价等, 价,对创新药准入后的价格进行了完备的管理。因此,
各定价方式的执行与管理成本不同,所形成价格的高低 本文认为应建立起主动药价调整机制,依据市场变化情
也具有较大差异。因此,在对不同创新等级创新药进行 况对创新药适时进行价格调整,补齐创新药准入后价格
定价时,对于创新程度较低、临床价值提升不显著且可 管理的短板,助力药品价格全周期管理。
替代的药品可考虑采用内部参考定价;而对于创新程度 结合我国创新药协议期 2 年一签的现状,本文建议
较高的药品,则可考虑采用基于药物经济学评价的谈判 可考虑与2年一签的协议期同步,在创新药续约的同时
定价方式,该创新药相较于参照药品带来的健康产出越 引入常态化主动药价调整机制,每2年对创新药的价格
大,就越有可能基于药物经济学评价获得更高的溢价。 进行调整;也可考虑依据创新药纳入医保的年限,在一
此外,还可采用外部参考定价,借鉴药品的国际价格来 定时间节点后对其价格进行一定比例的下调,缓慢、平
对我国价格进行修正,以与该药品的国际定价保持合理 稳地降低创新药价格以及患者与医保基金的负担。
比价关系。 4 结语
3.3 探索引入风险分担协议,做好医保准入风险管理
样本国家或地区的实践表明,通过国家医保对创新
样本国家或地区中除日本外均广泛应用了各种风
药的创新性进行明确的认定、对不同创新程度的药品进
险分担协议,其政策实践表明,风险分担协议在降低药 行差异化定价,以及对医保准入后的创新药进行完善的
品价格、提高药品可及性、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等方面具
价格调整,可有效地平衡患者对创新药可及可负担、医
有重要作用 。目前,我国的谈判药品续约规则已充分
[18]
保基金可持续以及创新药激励三者间的关系。为此,在
体现出财务风险分担理念,但形式更加多样、设定更加
参考国际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出台符合我国实际的针对
灵活的财务或结局风险分担协议还没有被应用,创新药
性措施,有助于完善、优化我国创新药的医保管理。
的不确定性管理还不够精细。为更好地实现医保战略
参考文献
购买,管控创新药的不确定性风险,有必要在医保准入
[ 1 ] 王雨阳,何敏媚 . 国外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机制研究以
中探索引入风险分担协议。 及对我国的启示[J].中国药事,2023,37(7):834-842.
鉴于我国医保基金尚未实现全国统筹的现状,本文 WANG Y Y,HE M M. Research on the mechanism of
建议可先探索引入疗效风险分担协议。部分谈判药品 foreign inclusion of innovative drugs in the list of medical
是基于单臂临床试验证据通过附条件批准上市,尚未有 insurance and its implications for China[J]. Chin Pharm
充分的数据证明其临床疗效和安全性 。以罕见病用 Affair,2023,37(7):834-842.
[14]
药为例,受限于疾病和患者群体特殊性等原因,难以在 [ 2 ] 孔繁翠 . 创新药价值评估的国际经验比较及启示[J]. 中
中国药房 2024年第35卷第15期 China Pharmacy 2024 Vol. 35 No. 15 · 1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