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 - 《中国药房》2024年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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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手段与强制性措施,政府对医疗机构配备国谈药与否                                      市场逻辑        耦合       专业逻辑
          目前并无绝对约束力。                                                              强作用:主导
                                                                         矛                     矛
              由此可见,国家逻辑下,政府仅将促进国谈药可及                                     盾      国谈药落地动力不足      盾
                                                                                 弱作用:被忽略
          的国家意志传递给了医疗机构,但缺乏有效的“压力型
                                                                        国家逻辑        耦合       社会逻辑
          体制”的分配,大多数医院并没有充足的动力去配备使                           图2 国谈药落地难问题中多重制度逻辑的矛盾与冲突
          用国谈药,其最有可能的行为选择是保底性执行对自身
                                                             3 讨论与建议
          损益影响最大的政府安排,即完成各项上级考核要求;
                                                                 综合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国谈药落地难的问题其实
          在市场逻辑下,医疗机构必然选择在规避风险的同时降
                                                             源于医保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医疗机构、患者群体等多
          低成本,这进一步导致医院采购国谈药的意愿降低。                            方利益相关主体在多重制度逻辑交叠与互动下、在博弈
          2.3.2 社会逻辑弱化与专业逻辑引导下的行为选择相                         中产生的冲突与耦合,最终稳定于医疗机构以完成考核

          矛盾                                                 为目标、缺乏配备使用国谈药行动力的现实局面。多重
              为提升高值药的可及性,社会逻辑虽然要求医疗机                         制度逻辑为理解医疗机构的行为选择提供了一个新的
          构以患者利益为导向而采购并使用国谈药,但由于社会                           分析框架。尽管医疗机构受市场逻辑引导,社会、专业
          逻辑要求的医疗机构公益性并无强制力,医疗机构仍可                           逻辑影响,然实则受控于国家逻辑。一方面,国家逻辑
          自主进行选择。此外,社会逻辑亦无法直接为医疗机构                           在公立医院考核上对国谈药的配备使用从侧面进行了
          带来利益或助其提高绩效,也未对医疗机构产生具有吸                           不少限制;另一方面,国谈药落地中的“压力型体制”失
          引力的激励效应,仅依靠医疗机构的“自我意识”无法促                          效,社会逻辑也难以发挥强制性作用。故破解国谈药的
                                                             制度化困境应从多重制度逻辑角度、秉持患者利益为优
          进其“自觉”使用国谈药。因此,社会逻辑的作用力相对
                                                             的原则考虑医疗机构行为的引导问题,从多个方面向有
          较弱,难以提高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国谈药的主动性。
                                                             利于国谈药落地的方向共同发力。基于此,本研究
              而受专业逻辑的影响,临床医生为患者开具处方时
                                                             建议:
          往往会对多个同类药物进行比较,在“风险-效益”权衡
                                                                 第一,国家逻辑在公立医院行动决策中具有无可比
          之下选择最适合的诊疗方案。国谈药绝大多数为创新
                                                             拟的影响与地位,当前医院考核体系的隐形政策限制不
                                                [26]
          药,部分药品缺乏充足的真实世界疗效数据 ,创新药
                                                             松绑,国谈药入院的“最后一公里”仍难以打通。因此,
          的使用还需要经历长期临床数据从积累到认可的过程,                           政府有关部门须重新审视公立医院考核的顶层制度设
          临床医生对其态度较为谨慎。除医生专业逻辑的影响                            计,以政策松绑解除国谈药落地的隐形限制。例如,应
          外,医院的专业水平也成为限制国谈药可获得性的客观                           尽快落实国谈药使用的费用单列机制,除对合理使用的
          因素之一。目前的国谈药大多为抗肿瘤靶向药,对医院                           国谈药不计入政府对公立医院相关指标的计算基数及
          的治疗水平有较高要求,这使得国谈药在三级医院的可                           药品目录范围之外,还应予以其单独结算、专项支付的

          获得性远高于二级医院 ,即医院收治的患者群体若无                          “政策优待”;对使用国谈药而超额的费用,医保局应考
                              [2]
          相关临床需求,则无须强求其使用国谈药。可见,在专                           虑予以返还,以此缓解医保控费相关因素对国谈药进院
          业逻辑引导下,医院和医生也难以做出配备使用国谈药                           的不利影响。
                                                                 第二,市场逻辑引导下的医疗机构可视作一个独立
          的行为选择。
                                                             的社会实体,从激励相容的视角来看,需要一种激励/约
              由上述分析可知,在多重制度逻辑对医疗机构行为
                                                             束政策来促使医疗机构追求利益的行为与实现社会价
          选择的塑造中,市场逻辑为规避风险、降低成本,降低了
                                                             值最大化的目标相吻合。由此,建议相关部门设定配备
          医疗机构对于国谈药的配备动力;与之耦合的是,医生
                                                             使用国谈药的奖惩机制,以激励/约束的形式形成医疗机
          受专业逻辑的影响,同样缺乏使用国谈药的积极性;尽
                                                             构的压力与动力。例如,出台针对性奖励办法,对不同
          管国家逻辑与社会逻辑支持国谈药落地,但由于国谈药
                                                             等级医院国谈药的使用数量与使用金额占本院用药目
          落地没有强制措施,导致“压力型体制”失效,加之社会                          录内药品的数量与金额比例等进行计算 ,给予适当年
                                                                                                [27]
          逻辑缺乏约束力与强制性,其对医疗机构及医生的行为                           度考核加分;或将国谈药配备使用情况纳入医保协议考
          影响较弱。最终,四者有机整合并达到一种相对稳定的                           核范畴,加强其与年度绩效考核和医保基金支付的
          状态(如图 2),最终导致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国谈药的行                         挂钩。
          动力不足,从而使国谈药难以落地。                                       第三,为应对国谈药临床使用的不时之需,医疗机


          中国药房  2024年第35卷第14期                                              China Pharmacy  2024 Vol. 35  No. 14    · 1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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