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4 - 《中国药房》2023年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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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省份,执业药师的数量已显著超过同期零售药店的数 师,因此本研究也将其纳入统计范围。“零售”项下的数
量;而西部地区部分省份的执业药师数量较少,即使按 量直接作为单体药店的数量。因此,本研究的零售药店
照与零售药店数量1∶1的规模配备,也存在较大差距。 数量是“企业”(总部)数量、“门店”数量,以及“零售”(单
为解决部分地区执业药师缺乏的问题,2020年发布 体药店)数量三部分之和。但由于数据出自监管部门的
的《关于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通知》 许可记录,无法排除临时歇业,或者应注销而未注销的
提出,“各地要高度重视执业药师队伍建设,制定相关政 零售药店数量。
策引导药学技术人才积极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逐年 1.3 统计指标的含义
提高本行政区域内执业药师的配备使用比例”,并且设 本研究提出的所在地执业药师与零售药店实现1∶1
置了“过渡期”,对于执业药师存在明显缺口的地区,允 配备,是指所在地的执业药师数量与零售药店数量的比
许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承担执业 值为1∶1,该指标作为本研究虚拟的测量指标,用于初步
药师职责,过渡期不超过2025年。此举旨在要求各地能 估算执业药师的配备程度。需要注意的是,执业药师在
够因地制宜,采取相应措施,推动当地执业药师队伍良 零售药店的平均分布只是统计状态。由于存在城市与
性发展,满足公众对药学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当前, 乡村的差异以及中心城区与偏僻小镇的差异,导致一些
执业药师在零售药店的配备已经到了关键时刻,能否在 地方的零售药店拥有不止1个执业药师,而另外一些地
2025年如期实现执业药师配备目标(尤其是目前配备缺 方则没有执业药师,且这种分布不均的状况在短期内较
口较大的西部地区),引起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社会 难改变。因此,本研究的结果并不反映执业药师的实际
各界的高度重视。为此,本研究利用2016-2022年连续
配备状况。
7年西部地区省份的零售药店和注册在零售药店的执业 1.4 统计方法
药师数据,通过回归分析,初步预测 2023-2026 年期间
本研究采用灰色模型进行预测。灰色模型是一种
西部地区零售药店数量以及零售药店注册执业药师数
对含不确定因素系统进行预测分析的方法,该方法通过
量的发展情况,旨在为有关部门制定执业药师队伍建设
鉴别系统因素之间发展趋势的相异程度,生成有较强规
的相关决策提供建议。 [9]
律性的数据序列,然后建立相应的微分方程模型 。本
1 资料与方法 研究运用 Python 软件建立灰色模型对 2016-2022 年西
1.1 研究对象
部地区各省份执业药师数量和零售药店数量进行分析,
本研究中,“零售药店”是指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并预测其在2023-2026年期间的发展趋势。
的药品零售企业。若无特别说明,下文中的“执业药师”
本模型的稳健性检验主要采用自助法重采样,从原
是指根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依法注册于零售药
始样本中有放回地进行随机抽样,生成多个新的样本集
店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包括注册于药品批发、生产、使用
合,然后利用这些新的样本集合进行统计推断或模型评
和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单位的执业药师。
估,并计算相对标准差。准确性检验主要计算均方误
参考国家统计局的划分方法,本研究中“西部地区” 2
指的是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 差、平均绝对误差和决定系数(R)。
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12个省份。为便于研究新疆 2 结果
2.1 西部地区各省份零售药店数量与执业药师数量统
地区整体情况,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数据并入新疆整
计结果
体数据统计。本研究以各省份为统计、分析和预测的
2016-2022 年期间西部地区各省份零售药店数量
单位。
1.2 数据来源 与执业药师数量汇总情况见表1。
2.2 陕西、广西和甘肃执业药师与零售药店数量现状
西部地区各省份 2016-2022 年的执业药师数量和
零售药店数量来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 由表1可知,截至2022年底,陕西、广西和甘肃3个省
统计年报 [2―8] 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政务公开数 份,已经满足了执业药师与零售药店1∶1配备条件。特别
据查询栏目”。 是陕西,其早在2016年,就已经满足了配备的数量,而且
在《药品监督管理统计年度报告》的“药品经营企业 在此后的6年间只有1年(2019年)零售药店的数量多于
许可情况栏目”项下,零售药店的数量由两部分数据构 执业药师数量。从2020年起,广西和甘肃的执业药师数
成,分别为“零售连锁”项和“零售”项;在“零售连锁”项 量也开始多于零售药店数量,特别是甘肃,实现了1∶1.2的
下,又包括“企业”(总部)数量和“门店”数量两部分。其 配备。与2020年相比,2021年甘肃注册于零售药店的执
中,“门店”可以理解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门店;“企 业药师增加了11.8%,但同期零售药店仅增加了6.2%。
业”(总部)则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七十 2.3 内蒙古、重庆、云南、青海执业药师与零售药店数量
九条“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的管理应当符合本规范药品批 预测结果
发企业相关规定界定”,考虑到零售连锁企业(总部)本 模型预测显示,按照现有趋势,内蒙古、重庆、云南、
身虽然可能没有营业场所,但也应当按规定配备执业药 青海 4 个省份有望在 2023-2026 年期间满足执业药师
· 2546 · China Pharmacy 2023 Vol. 34 No. 20 中国药房 2023年第34卷第2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