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 - 《中国药房》2021年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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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划分依据。对于零售药店的经营风险等级评定也应 学技术人员内部调动或自行离职、相关注册备案信息发
将日常的监督检查、投诉举报、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作 生变化时,执业药师注册中心应定期将执业药师等药学
为药品安全信用考察项,增加对有违规记录的零售药店 技术人员变更的名单进行传阅或告知,或直接推送至该
的监管频次。监管部门可根据药品经营企业的风险等 药学技术人员原执业单位所在的基层药监管理部门,以
级,调节工作重心,对风险等级较高的药品经营企业,增 实行实时精准监管。
加监管频次并加强监管力度。 2.4.6 政府引导企业转型升级,提高药店整体质量 对
2.4.2 探索差异化配备政策,设置延缓过渡期 目前药 于原本经营状况良好的药店,政府部门应持续、积极引
店的执业药师数量仍未能满足药店需求,偏远及经济落 导其选择加盟连锁企业,通过增加信息化装备、增加技
后的乡镇地区人口少,工作环境较差、待遇较低,药店难 术人员、实行连锁企业的管理制度来提高药店等级水
以留住执业药师在当地执业。鉴于此,建议针对当前部 平;此外,政府也应适当引导连锁企业将范围扩充到偏
分地区执业药师不够用、配备难的实际情况,在不降低 远地区,并给予相应支持,如降低偏远地区人员配备要
现有执业药师整体配备比例的前提下,探索制定并实施 求、适当放宽经营面积要求、鼓励企业开办中药行/中药
差异化配备执业药师的政策,并设置过渡期。在过渡期 堂专营店等。此举一方面可确保满足当地公众用药需
内,对于执业药师存在明显缺口的地区,允许药品零售 求;另一方面也可促进行业兼并重组,提高行业集中度。
企业配备使用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承担执业药师职责,过 2.4.7 积极探索“互联网+”技术,用新技术赋能零售
渡期不超过 2025 年 ;同时,鼓励大型零售连锁药店在 药店 远程审方是零售药店应对执业药师配备不足、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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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配备条件较好的前提下,通过远程药学服务等 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的过渡手段,不可否认的是,
方式支援乡镇药店,保证公众用药安全、便利 。 远程审方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执业药师数量不足、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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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 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升监管效能 监管人员不 靠、不在岗等问题,还帮助药店降低了经营成本。然而,
足、专业水平不高是目前药品监管部门较为突出的问 不解决处方来源问题,远程审方仅是摆设 。因此,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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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在目前的监管体制下,要对人力资源进行科学整 府需积极规范引导零售新业态的发展,一方面,积极探
合,根据监管任务和监管力量,合理设置机构及岗位,确 索“互联网+医疗”模式,慢性病、常见病患者可选择与医
保基层有责任、有岗位、有人员,能有效开展工作。建议 疗机构签约的零售药店,通过远程问诊来获取处方,以
逐步完善广东省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 满足其用药需求;另一方面,建立省级医疗机构处方流
由省级药品监管部门组织建立职业化检查员队伍,承担 转平台,推动电子处方外流,一端对接医疗机构,一端对
相应的检查任务,并明确专门机构负责职业化检查员队 接社会零售药店,实现医疗信息共享,切实发挥执业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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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的建设管理、统筹调配和集约利用 。此外,对零售 师的专业作用。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远程诊疗、远
药店进行科学评估后确定分类分级,从而制定不同的监 程审方等新医疗模式,将有助于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服
管策略和监管重点,合理分配监管资源。对低级别的零 务成本。
售药店,以重点加强经营行为规范性监管为主;对高级 3 结语
别的零售药店,则应在监管行为规范的基础上,重点关 我国关于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相关制度的探索
注其药学服务能力、经营管理能力、信息化能力的提升。 始于 2007 年,但十多年来并未取得实质性进展,有关部
2.4.4 加强政策宣传和效果公示 重视政策宣传作用, 门总结其原因为“管理标准不统一、工作推进不平衡、协
营造适宜的零售药店分级分类管理的社会环境,形成由 调联动不到位、结果应用不充分”。本研究针对政策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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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主导、社会共治的分级分类管理风尚。针对已 施现状、存在问题的分析仅是结合专家访谈结果对广东
进行风险等级评定和药店类别核定的,建议将药店分级 省内现阶段实际情况进行的理论性探讨。由于现在分
分类结果相关信息张贴在药店内醒目位置,这不仅有利 级分类管理政策还处于试验和摸索阶段,不断有新的问
于社会公众监督,形成社会共治良好氛围,而且还有利 题需要研究解决,只有建立强有力的监管机制推进政策
于形成市场竞争淘汰机制,促使一类、二类店加强相关 落实,针对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调整方式方法,
设施建设,提高其分类级别。开展药店分级分类管理标 鼓励、引导药店升级转型,不断提升药店的专业度和服
识悬挂及宣传工作,大力宣传零售药店分级分类管理办 务能力,才能有助于发挥零售药店服务于民的社会
法,便于行政监管和公众识别,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作用。
2.4.5 强化药学技术人员在职在岗管理 在执业药师 参考文献
“挂证”行为检查中,对查实的“挂证”执业药师要录入全 [ 1 ] 米攀义.新医改背景下我国零售药店经营与药学服务现
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撤销其注册证书并坚决 状及其发展策略研究[D].郑州:郑州大学,2019.
予以曝光;还要将“挂证”执业药师纳入信用管理“黑名 [ 2 ] 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
单”,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同时,应加强各地基层监管 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EB/
部门与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的信息互通,当连锁药店药 OL].(2017-02-09)[2020-08-31]. http://www.gov.cn/zheng-
·1426 · China Pharmacy 2021 Vol. 32 No. 12 中国药房 2021年第32卷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