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 - 《中国药房》2021年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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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部分申请为二类店,少数为一类店。同时,各地药店 况,从而给日常监管工作造成一定困难。
也存在注销的情况,一是药店无法达到政策要求被迫退 2.3.4 关于药学技术人员的监管 (1)药学技术人员不
出市场,二是单体药店被收购或原许可证被注销。有药 在岗的问题难以查证。一般情况下,在现场检查中,药
店负责人在调研中表示,目前企业的主要精力在于维持 学技术人员若能在规定时间内回到门店,便认定为在
现有门店的正常营业,新开门店节奏已经放缓,零售药 岗。部分药店尤其是地处城乡结合部、农村乡镇地区的
店过饱和现象有所缓解。 药店在日常检查中常可见执业药师不在岗的情况。(2)
2.3 存在的问题 缺乏各地药监部门间药师、执业药师变更备案的衔接机
2.3.1 政策执行难度较大 零售药店分级分类管理政 制。部分药店的药学技术人员离职后无法及时进行补
策不仅是加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更是深 充,或为了继续经营选择隐瞒而未向当地药监部门报备
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但政策层级的拔高也 等,药学技术人员是否在职的情况存在监管“真空”。(3)
使执行的难度系数增大 。由于政府机构改革,目前零 执业药师数量不足。按照目前零售药店的实际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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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药店监管职责由基层市场监管部门承担,部分地区存 申请中药饮片的经营资质,零售药店新开办、变更、换证
在监管人员专业性不足、数量不足的问题。同时,此前 的,都以三类店为战略发展重点。截至 2020 年 3 月,广
因行业准入门槛低、行业规范化管理欠缺,广东省药品 东省拥有药店数量5.5万家,位于全国首位,而注册在零
零售行业一直呈现“多、小、散、乱”的特点,若欲通过分 售药店的执业药师仅有 5.5 万人,尚无法满足零售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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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分类实现集中化管理,势必会损害部分零售药店的利 的配备需求,执业药师缺口大 。(4)广东省区域发展不
益。以上现象都会对政策的顺利实施造成一定影响。 协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与珠三角地区发展差距较
2.3.2 政策本身的问题 对于政策内容本身的问题,不 大,由于地理位置偏远、经济发展较落后,乡镇地区零售
少受访者表示有所疑问,例如:(1)《办法》中规定只有三 药店的执业药师配备不足,人才流失问题较普遍。
类店有中药饮片的经营资质,但对经营中药饮片的药堂 2.3.5 关于零售药店经营 零售药店人员普遍反映,按
或药行的人员配备情况并未予以明确规定。(2)一类店 照政策目前的人员配备要求,零售药店经营压力增大,
应当配备至少1名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但 主要表现为经营成本和团队管理成本的上升,对于欠发
对于仅能达到一类店要求的零售药店也会因难以达到 达地区、偏远地区零售药店的影响更为明显。偏远及经
“企业负责人应具备执业药师(或执业中药师)资格”的 济落后地区的人口少、市场竞争优势弱,难以达到三类
要求而被迫退出市场,导致这部分药店人员下岗,也影 店要求,加之没有中药饮片的经营资质,利润空间进一
响了周边公众的用药可及性和便捷性。(3)执业药师能 步受到挤压,处于弱势的微小型销售企业、单体药店降
否审核中药处方、执业中药师能否审核化学药处方仍不 为一类、二类店勉强维持生存,或被迫退出市场;当地公
明确;此外,《办法》规定,在三类店中,经营范围包括“中 众日常用药也因此受到影响,尤其是具有中药饮片经营
药饮片”的应配备至少1名执业中药师或中药师或以上 资质的药店数量太少,无法满足公众中药调配的需求。
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这意味着具有中药饮片经营资质 2.4 受访专家对促进该项政策实施的建议
的三类店可不必强制配备执业中药师,那么对于中药方 2.4.1 完善政策内容,提高政策可操作性 针对政策本
剂和中成药的处方审核、合理用药指导职责是否可由执 身的问题,受访专家建议应进一步完善政策内容,提高
业药师或中药师承担?(4)动态监管工作未有实际操作 政策的可操作性:(1)一类店在满足配备1名药师或以上
指南,未明确风险级别的划分依据及相应的管理办法。 职称药学技术人员的情况下,“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
2.3.3 关于执法监管 (1)有药品监管专家认为,政策 负责人应具备执业(中)药师的资格”的规定依旧限制了
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大监管压力,升高监管风险。因 一类店的生存。建议广东省参照湖北、山东、重庆等地
零售药店成本上升、利润减少而引发的执业药师“挂 的做法,对一类店的要求适当放开,允许其法定代表人
证”、门店超范围经营、药品以次充好等现象可能与监管 或企业负责人可不由执业(中)药师担任,允许由1名具
部门的监管压力增大和风险增加有关。(2)自政府机构 有3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具有药学中专
改革后,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中药品监管的力量相对削 以上的人员承担执业药师职责,这对于一类店尤其是农
弱,专业的执法人员外流严重,而广东省内零售药店基 村乡镇以下地区药店的开办更为合理。(2)对于市场上
数庞大,一线执法人员的监管压力大,加之繁重的监管 仅经营中药饮片的药店而言,现有三类店的“1+3(1名执
任务也使得监管人员参加培训的时间有限或积极性不 业药师+2 名药师+1 名中药师)”或“2+2(执业药师或执
够等,导致监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不高。同时,个别县 业中药师共 2 名+2 名药师)”的药学技术人员配备模式
级药品监管人员反映,基层缺乏来自省级、市级组织的 过于苛刻,建议重新明确这类药店的规范经营:对于仅
专业培训,导致其对基层监管单位进行的培训更多局限 经营中成药/中药饮片的零售药店,可配备1名执业中药
于个人的理解、经验,虽可应对常规检查工作,但在面对 师和1名中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负责质量管
专业问题时可能出现政策敏感度不够、针对性不强等情 理、处方审核及药学服务等业务。(3)细化和完善风险等
中国药房 2021年第32卷第12期 China Pharmacy 2021 Vol. 32 No. 12 ·1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