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 - 《中国药房》2021年2期
P. 18
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医保目录”)。在2017年通过 求最大限度地为患者和社会带来健康利益 。
[8]
国家医保药品谈判的 36 种药品中,有 12 种为多适应证 1.2 VBP的实现流程
[2]
药品 ;2018 年补充纳入医保目录的 17 种抗癌药物中, VBP 的实现首先需要制定一个价值框架以明确如
[14]
[3]
也有10种为多适应证药品 ;而现行的2019年医保目录 何确定价值 。根据 Sussex 等 学者的观点,价值框架
[13]
中成功通过国家谈判的97种药品中,多适应证药品则多 的构建一般包含三步:(1)价值的定义。价值通常包括
达31种 。由此可见,多适应证药品在我国医保目录中 临床治疗需求的满足程度、患者存活率的提高情况、生
[4]
逐渐增多。然而,我国尚未建立针对多适应证药品价值 命质量的改善情况、患者尊严的维护情况以及其他社会
的支付标准调整机制,现行的医保支付也没有充分体现 价值。(2)价值的测量。可以采用自然单位计量(如患者
同一药品用于不同适应证的价值,大多数谈判药品仍然 生存年数)、等级评估(如生命质量量表、临床治疗/附加
采用按服务付费的方式,其支付标准制定主要依据药品 治疗水平),以及简单二元描述(如满足了高程度/低程度
成本,对药品治疗效果的考察仅起参考作用 [5-6] 。由于 的临床需求)等方式。(3)价值的整合。例如,可采用药
同一药品用于不同类型疾病、患者亚组、治疗线数以及 物经济学或多元决策分析方法得到增量成本-效果比
不同的联合用药情况均会产生不同的治疗成本以及健 (Incremental cost-effectiveness ratios,ICERs),或采用价
康产出,从而体现出不同的价值,而不以价值为基础考 值整合权重法(如以药品的预期使用量为单一权重,或
虑药品定价和医保支付,制药企业研发高价值新药或拓 药品价值和使用量的组合权重),对药品在各适应证中
展药品高价值适应证时就无法得到与之投入相匹配的 的价值进行整合。
回报,长此以往,将不利于激发制药企业的创新性,也不 其次,通过建立模型将总价值转化为价格。转换方
利于患者的诊治。此外,我国目前还存在适应证扩增而 法取决于价值框架中价值的关键驱动因素:若以成本-
药品采购价格维持不变,进而以采购价格为基准制定的 效益(Cost-effectiveness,CE)为驱动因素,价格将通过
医保支付标准也不变的情况。药品适应证增加可造成 ICERs 和支付意愿阈值(Willingness-to-pay,WTP)或净
[15]
用药人群增加,在医保支付标准不变的条件下可引起医 货币效益来计算 ;若不以CE为驱动因素,价格将由药
[14]
保基金支出的绝对增加,这将对医保基金安全产生一定 品较对照品而言的价值增益程度来决定 。通过价值
冲击。随着越来越多的多适应证药品进入到目录调整 转换得到的价格通常是药品在其各适应证上的基础价
和药品谈判工作中,加快这一领域的探讨与研究,对完 格,多适应证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最终会在基础价格的
[11]
善我国医保支付机制、促进医保基金基于药品价值合理 基础上通过价格谈判形成 。VBP的实现流程见图1。
支出将具有重要意义。有研究显示,价值定价(Val-
价值的定义 价值的测量 价值的整合
ue-based pricing,VBP)理念在于将药品价值整合到能反
制定 ·临床治疗需求的满足 ·自然单位计算 ·药物经济学方法
[7]
映其健康产出的药品价格中 ,其已经在多个国家受到 价值 ·患者存活率的提高 ·等级评估 ·多元决策分析方法
·生命质量的改善
·……
·二元描述
框架 ·患者尊严的维护 ·……
[8]
重视并被应用于药品定价和医保支付政策中 。基于 ·社会价值
此,笔者拟借鉴 VBP 的思想理念,对目前将这一理念融 ·……
入医保支付机制的典型国家(法国、德国、英国、意大利
价值 ● 以CE为驱动因素 ● 不以CE为驱动因素
和瑞典)的医保支付策略进行介绍并提出相应建议,旨 转换
在为完善我国多适应证药品基于 VBP 的医保支付提供 价格 价格受限于ICERs和WTP 价格由价值增益程度决定
参考。
价格谈判 形成 支付标准
1 VBP理论
图1 VBP的实现流程
1.1 理论基础
Fig 1 Practice of VBP
VBP 是在欧洲学者 Christopher 于 1982 年提出的
[9]
“Value-in-use Pricing”上逐步发展起来的,最初主要用于 2 基于 VBP 的多适应证药品医保支付的国际
工业市场。此后,有不少学者对VBP在药品定价中的应 经验
用进行了研究:英国学者 Claxton 将医药行业的 VBP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10]
定义为“确保新药获益大于当前治疗成本的定价方法”;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曾在 2013 年对一
以色列学者Ben-Aharon等 和美国学者Bach等 指出, 些引入 VBP 理念的国家的卫生政策开展研究,包括法
[11]
[7]
根据 VBP 制定的药品价格反映的是药品的增量健康获 国、德国、英国、意大利和瑞典等,其结果表明,各国VBP
[12]
益;加拿大学者 Husereau 等 则指出,VBP 的目的是更 整体思路较为一致,但具体的价值评估指标和医保支付
广泛地定义药品给社会带来的价值。基于上述诸多研 策略存在一定差异 。
[8]
究,目前已有不少国家将 VBP 纳入药品定价的考虑范 2.1 法国:基于预期使用量的单一加权法
畴,根据药品的价值进行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分配,力 法国国家卫生局(HAS)负责对申请进入法定医保
·140 · China Pharmacy 2021 Vol. 32 No. 2 中国药房 2021年第32卷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