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 - 《中国药房》2020年第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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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3)参照药的每种适应证的作用机制和相关靶点的 要企业提供相应的试验数据来证明转换后的有效性和
研究数据;(4)参照药在其每个被批准的适应证中应用 安全性。当生物类似药的适应证与参照药几乎完全相
的药动学、药效学、安全性和免疫原性的循证医学证 同时,则可以在生物类似药和参照药之间相互转换,这
据。相关资料提交之后,FDA会对上述所有资料进行评 种情况叫作“替代(Substitution)”,也包括生物类似药之
估,以判断生物类似药和参照药之间是否存在差异,如 间的相互转换;生物类似药的适应证与参照药部分相同
果没有相关差异则批准对其他未经研究的适应证进行 的时候,则需要在医师监管下进行“转换(Switching)”。
外推,否则不予批准 。欧盟 EMA 则规定:(1)企业需 生物类似药如果具有可互换性,那么从经济学角度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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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提供生物类似药的作用机制研究,其作用机制和靶点 可以降低临床的治疗成本,从而提高患者对生物类似药
在原有适应证和外推的适应证中都应该相同;(2)如果 的使用意愿和可及性,一定程度上加快了生物类似药的
生物类似药与参照药的作用机制不同,则需要提供更多 发展。在欧洲一些国家进行生物类似药的转换需要医
的非临床和临床数据以证明生物类似药的有效性和安 师开具处方,并且需要监测药物转换所带来的风险,从
全性;(3)还需要提交生物类似药与参照药在关键适应 而保证用药可追溯,以保障患者的疗效及安全性;而也
证中的临床疗效是否存在潜在差异、同一种药物在不同 有一些欧洲国家(如芬兰等)规定,只要有卫生保健专业
临床应用领域中是否存在差异、药品适应证外推的安全 人员的监督并且具有可追溯性的文件记录就可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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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和免疫原性等相关数据 。日本 PMDA 则提出:(1) 生物类似药和参照药之间的相互转换,主治医师一般是
如果生物类似药的一种适应证已被证实与参照药相似, 生物类似药转换的发起者和监督者,药物转换需要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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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具有相同的药理作用和有效性,则可以考虑将该生 知情同意并应及时记录用药信息 。在美国,药剂师在
物类似药外推到参照药的其他适应证;(2)但外推适应 州法律允许的条件下可以用具有可互换性的生物类似
证仅限于参照药的适应证而不适用于其他药物的类似 药替代参照药。但美国目前尚无具有可互换性的生物
适应证,如果相关的适应证作用机制不同或作用机制尚 类似药获得批准,一旦有上述药品被 FDA 批准,药剂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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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清楚则不能进行外推 。 便可以将两种药物进行替换 ;同时,美国 FDA 规定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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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来说,各个国家和地区均对生物类似药的适应 品可互换性申请应包括转换研究或一种或多种适应证
证外推持支持态度,美国FDA要求生物类似药的生产企 使用条件下的研究数据,以评估产品替代或转换的安全
业需要提供充分、足量的临床数据来保证生物类似药的 性和效力下降的风险;可互换性所需的数据也应根据产
安全性和有效性,但并没有提到靶点不同时是否可进行 品的复杂性、参考产品的适应证和免疫系统并发症发生
适应证外推。欧洲是率先使用生物类似药的地区,对生 的可能性等因素确定 。而我国和日本在生物类似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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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类似药适应证外推的要求也最为详尽,除要求企业需 的可互换性(包括替代和转换)方面尚无文件明确提及。
要提供常规的临床数据外,欧盟 EMA 还要求企业提供 5 讨论
生物类似药与参照药在关键适应证中的临床疗效是否 生物类似药是最近几年发展较快的一类药物,欧美
存在潜在差异、同一种药物在不同临床应用领域中是否 发达国家和地区有关生物类似药研发、生产、临床应用
存在差异的相关证据;除此之外,EMA还提到在生物类 的相关技术、指南和法规等都比较完善;而我国有关生
似药的机制/靶点与参照药不同的情况下也存在适应证 物类似药的研发和监管工作起步稍微较晚,虽然国家食
外推被批准的可能性。而日本只是提到了生物类似药 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2015年出台了《生物类似药研发
适应证外推的相关概念,但未提及具体的数据要求。我 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但还有一些不完备的
国对生物类似药适应证外推条件的相关表述还不够清 地方。
晰,因适应证的外推需要进行非常复杂的相关机制/靶点 5.1 完善比对原则,保障生物类似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的研究,并需要谨慎评估外推后所带来的临床风险和社 我国《生物类似药研发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试
会影响,其在我国的应用还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行)》虽为开展生物类似药的评价与管理提供了基本原
4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生物类似药可互换性情况 则,但与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对生物类似药
的规定比较 有效性和安全性的要求相对较为宽松。我国规定,如果
生物类似药的可互换性(Interchangeability)是指用 企业提供的非临床研究结果显示两者无差异或差异很
一种药品替代另一种具有相同临床效果药品的可能性, 小的,可仅开展药效学、药动学和免疫原性的比对试验
一般是指生物类似药和参照药或者生物类似药之间的 研究,在临床研究中如果前期非临床研究结果证明两者
相互转换 。生物类似药替代或转换的关键在于其与 无差异或差异很小,且临床药理学比对试验研究结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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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药之间适应证的相似程度,两者的适应证越相同, 相似时,则不必开展进一步的临床安全有效性比对试验
两者越有可能替换。生物类似药的转换问题主要在于 研究;而其他国家和地区虽对药品申报注册程序进行了
转换后患者的安全性和临床疗效是否存在差异,因此需 简化,但在保障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等方面并没有降
·2964 · China Pharmacy 2020 Vol. 31 No. 24 中国药房 2020年第31卷第2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