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 - 《中国药房》2022年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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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研究者发起的临床试验(investigator-initiated clini‐ 大吉诺因早期通过与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联合开展
cal trial,IIT)。IIT 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的,以个体或 IIT 试验(试验号 NCT02959905),积累了大量的临床经
群体为研究对象,研究疾病的诊断、治疗、康复、预后、病 验和试验数据。
因、预防及健康维护等活动 。相较于IST需获得NMPA 在 IST 监管方面,“一人一药”的肿瘤新生抗原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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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严格审批标准,IIT 仅需在省级卫生健康委备案并通 虽然精准,但是NMPA既往的审评都是基于某一种药物
过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批,审批程序相对简易。这使得研 在特定适应证人群中使用,建立统一的标准和技术要求
究者可以通过 IIT 对新技术或新产品进行初步临床验 开展审评。针对“一人一药”的个性化治疗药物,尚未形
证,而当研究结果较佳且拥有大量临床数据支撑时,再 成切实可行的审评思路和审批标准,审批难度大,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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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药品向NMPA申报临床试验,从而助推前沿新技术 诸多难点 。由于体细胞突变的发生具有位点随机性,
或新产品的产业化,推广临床应用。因此,本研究将分 每位患者的抗原存在差异,这意味着肿瘤新生抗原疫苗
别概述 IST、IIT 的监管政策,并列举对应的具有代表性 属于精准医学范畴。肿瘤新生抗原疫苗具有一个患者
的肿瘤新生抗原疫苗临床试验实际案例进行说明。 一个治疗方案的特点,此种治疗是否需要按照开发新药
2.1 肿瘤新生抗原疫苗的IST监管模式及实际案例 的标准进行全套的临床前研究和临床试验,以及如何保
IST 是在研新药通过 IND 申请之后,由制药企业发 障单个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无规范统一的标准。
起以注册为目的的临床研究。2022 年 10 月,国家药品 因此监管部门需要不断思考以肿瘤新生抗原疫苗为代
审评中心(Center for Drug Evaluation,CDE)起草了《肿 表的精准医学时代如何转变药物监管技术。
瘤治疗性疫苗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2.2 肿瘤新生抗原疫苗的IIT监管模式及实际案例
为肿瘤治疗性疫苗的研发和注册申报的申办者提供关 IIT 作为非注册类临床试验,其临床数据无法直接
于早期探索性临床试验及确证性临床试验的研究参考。 用于新药临床试验申请,但可为新药注册上市提供支持
此外,申请人与CDE的沟通交流会在IST过程中具有重 性证据,目前已成为临床研究中非常重要的一种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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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意义 。沟通交流会分为Ⅰ、Ⅱ、Ⅲ 3 种会议类型,申 式 。如《已上市抗肿瘤药物增加新适应症技术指导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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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人可在临床研发不同阶段就关键技术问题提出沟通 则》和《真实世界证据支持药物研发与审评的指导原则
交流申请,每类会议针对不同情况开展,例如临床前研 (试行)》均指出高质量的 IIT 结果也可用于药品注册审
究与临床试验实际剂量和给药程序的相关性缺少普遍 评或支持已上市抗肿瘤药物增加肿瘤领域新适应
适用的估算标准。Ⅰ类会议主要探讨:(1)药物临床试 证 [12―13] 。此外,NMPA也在探讨IIT数据用于支持细胞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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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过程中遇到的重大安全性问题;(2)突破性治疗药物 基因治疗产品注册审评的条件 。因此,高质量的 IIT
研发过程中遇到的重大技术问题;(3)其他规定情形。 对于新技术或新产品的临床推广有极大促进作用。
Ⅱ类会议主要包括:(1)新药临床试验申请前会议;(2) 截至 2021 年底,我国肿瘤新生抗原疫苗共有 11 项
药物Ⅱ期临床试验结束/Ⅲ期临床试验启动前会议;(3) 临床研究在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http://www.chictr.
新药上市许可申请前会议;(4)风险评估和控制会议。 org.cn/)登记,除去华大吉诺因登记的Neo-T注射液临床
Ⅲ类会议主要探讨除Ⅰ类和Ⅱ类会议之外的其他情形。 试验外,其余均是以IIT形式开展的非注册临床研究。
目前我国仅有一项肿瘤新生抗原疫苗临床试验向 对于新技术的 IIT,申办者需要通过省级卫生健康
NMPA 申报,为武汉华大吉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 委备案审批;其他大部分 IIT 的立项批准、伦理审核、监
下简称“华大吉诺因”)的靶向新生抗原自体免疫T细胞 督管理等则由各执行临床试验的学术机构和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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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液(以下简称“Neo-T注射液”)。该产品的IND申请 自行审批执行 。目前我国IIT的具体管理尚缺乏明确
于2019年9月获得NMPA正式受理,2020年1月获得了 的标准,医疗机构参照我国《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
NMPA的临床试验默示许可,成为国内首个被批准开展 范》(Good Clinical Practice,GCP)、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要
注册临床试验的肿瘤新生抗原细胞治疗药物。2021 年 求国际协调会议颁布的指导原则中 GCP 要求及国内外
12 月,该注射液的Ⅰa 期临床试验在中山大学附属肿瘤 临床研究规范和要求,并结合医疗机构具体情况,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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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正式启动 。“Neo-T注射液”属于细胞治疗药物,而 实施IIT。IIT伦理审查目前主要由医疗机构IIT伦理审
我国经过历年的探索,在细胞和基因治疗领域已形成较 查部门和管理部门承担,其中伦理审查主要参照2016年
为成熟的监管体系。例如2021年,复星凯特生物科技有 颁布的《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医疗机
限公司 CAR-T 细胞阿基仑赛注射液作为药品已正式获 构管理可参考2014年《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临床研究项目
批,这为细胞类型的肿瘤新生抗原疫苗奠定了良好的监 管理办法》和 2020 年《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
管基础。据了解,“Neo-T 注射液”的 IND 获批得益于华 临床研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展相关工作。
· 2828 · China Pharmacy 2022 Vol. 33 No. 23 中国药房 2022年第33卷第2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