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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加入国际人用                        1 日本药品上市后监管概述
        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nternational Council for Harmo-              从政府监管者角度,日本药品上市后主要实施监管
        nisation of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Pharmaceuticals  职责的两大主体是 MHLW、药品和医疗器械综合管
        for Human Use,ICH),成为其正式成员,这使得我国需                   理 机 构(Pharmaceuticals and Medical Devices Agency,
                                              [1]
        要迫切将ICH指导原则在本国进行转化应用 。                              PMDA)。前者负责处理日本国内的医疗、卫生、福利、
            日本药监部门与医药行业协会是 ICH 成立伊始的                        公积金等事宜;后者由MHLW统辖,负责审查申请上市
                                   [2]
        核心成员和共同主办单位之一 。早在2005年,日本药                          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提出上市后安全对策,进行健康损
                                                                  [5]
        监部门和药企便联合启动实施 ICH E 系列指导原则下                         害救济 。另有 MHLW 的第三方顾问机构药事与食品
        的国际药物警戒计划。基于此,日本对 ICH E2 指导原                        顾问委员会,负责参与药品安全事务的评估与讨论。
        则的本土化应用经验对我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为                                 从企业角度,MAH对上市后风险管理负总责,主要
        了确保药品从研发到上市后全周期的安全性,2005年日                          负责从医疗机构以及市场流通和使用中收集并确认有
        本厚生劳动省(Ministry of Health,Labour and Welfare,       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疗效和安全性等信息,向
                                                            PMDA 汇报,在 PMDA 与 MHLW 的指导下制定并落实
        MHLW)以 ICH E2E 原则为指导,提出药品上市许可持
                                                            相关安全措施。
        有人(marketing authorization holder,MAH)应制定“安全
                                                                日本药品上市后监管过程中不仅有MHLW、PMDA
        性监视计划”(即药物警戒计划),之后在此基础上增添
                                                            及药企的参与,医疗机构、患者乃至社会公众都能及时
        了“风险最小化计划”,两者合并称为“药品风险管理计
                                                            地参与药品安全性信息的更新过程,这体现了社会共治
        划”(risk management plan,RMP),自 2013 年 4 月 1 日起
                                                            在药品安全管理中的作用,也符合我国新修订《药品管
        用于新药和生物制品的上市申请 。日本药品上市后再
                                     [3]
                                                            理法》在风险管理方面所提出的社会共治理念。日本药
        评价体系中的特色省令法规、审评条件、技术进展及社
                                                            品上市后安全管理措施流程见图1。
        会共治理念等,在政府对RMP的监管中都有所体现。
                                                                    寻求医
                                                               医疗机构      患者     PMDA             MHLW
            为了与国际监管理念对接,我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                                  疗建议
                                                             安全信
        局遵循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科学监管、社会共治的监管                            息收集           不良反          即时访问       追
                                                                                                   踪
                                                               MAHs  安全信   应报告  数据库                所
        原则,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加强社会监管 。RMP在日本                                    息报告                           有
                                          [4]
                                                                                                   信
                                                             收集/确认有关药                              息
        新药上市批准至上市后再审查过程中不可或缺,是持续                             品 和 医 疗 器 械 的  报告  接收关于药品的质量、疗
                                                             质量、疗效和安全         效和安全性的信息
        动态更新的批准证明文件之一。我国 2019 年新修订的                            性等信息
                                                                                           有关海外监管活动和医学文献
        《药品管理法》提出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制定药                                        获知                      的信息
                                                              考虑安全措施          听取企业分析
        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计划”的要求;2020 年国家市场监督
        管理总局新出台的《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也提出“药
        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持续开展药品风险获益评估和                                                数据收集/分析
                                                                   关于待解决问题/意             专家    报告
        控制,制定上市后药品风险管理计划”;2021 年 7 月 23                             见交换的最终通告             讨论
        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发布了《风险分                                              审查/分析结果
        析与管理计划撰写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就药品风                                     要求修订包装说  迅    迅速公布
                                                                               速
        险管理公开征求意见。然而,我国虽然要求 MAH 制定                                    明书、指导产品  公  关于药品和医疗        落实安全措施
                                                                      改进、要求产品
                                                                               布
                                                              落实安全措施  召回等         器械征询意见
        药品 RMP,但目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尚未完善 RMP
        涉及的药品上市后研究等规范,也并未将 RMP 正式规                                             医疗机构
                                                                               与公众
        定为新药上市注册申请材料;且药品上市后变更仅体现
        在标签和说明书中,并没有要求药企同步更新 RMP,也                                图1 日本药品上市后安全管理措施流程
        未从监管角度要求药企向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RMP的                            Fig 1 Process of post-marketing safety management
        变更;在药品再注册中同样未提出将 RMP 作为批准证                                 procedure in Japan
        明材料,更没有将 RMP 作为公开资料应用于药品上市                          2 日本基于ICH原则规范RMP
        后风险的社会共治。                                           2.1 日本与ICH的渊源
            因此,指导药企正确制定RMP、加强对RMP的监管                            ICH 是为审批人用药品上市,专门制定质量、安全
        对于我国药品上市后风险管理和再评价体系的优化是                             性、有效性的测试标准及注册格式等技术指导原则的国
        非常重要的。基于此,笔者检索日本药品信息学领域学                            际协调组织。其制定并发布了质量、安全性、有效性、综
        者相关论文,对日本MHLW法规和通知进行翻译研究,                           合共4大类技术指导原则。技术原则本身不具备强制执
        在本文中对日本 RMP 的监管进行研究,为完善我国                           行的法律效力,但由于参与国的法律法规要求上市药品
        RMP文件体系和药品上市后风险管理提供参考。                              必须达到相应技术标准,便间接赋予了ICH技术指导原


        ·2306 ·  China Pharmacy 2021 Vol. 32 No. 19                                 中国药房    2021年第32卷第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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