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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加入国际人用 1 日本药品上市后监管概述
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nternational Council for Harmo- 从政府监管者角度,日本药品上市后主要实施监管
nisation of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Pharmaceuticals 职责的两大主体是 MHLW、药品和医疗器械综合管
for Human Use,ICH),成为其正式成员,这使得我国需 理 机 构(Pharmaceuticals and Medical Devices Age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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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迫切将ICH指导原则在本国进行转化应用 。 PMDA)。前者负责处理日本国内的医疗、卫生、福利、
日本药监部门与医药行业协会是 ICH 成立伊始的 公积金等事宜;后者由MHLW统辖,负责审查申请上市
[2]
核心成员和共同主办单位之一 。早在2005年,日本药 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提出上市后安全对策,进行健康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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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部门和药企便联合启动实施 ICH E 系列指导原则下 害救济 。另有 MHLW 的第三方顾问机构药事与食品
的国际药物警戒计划。基于此,日本对 ICH E2 指导原 顾问委员会,负责参与药品安全事务的评估与讨论。
则的本土化应用经验对我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为 从企业角度,MAH对上市后风险管理负总责,主要
了确保药品从研发到上市后全周期的安全性,2005年日 负责从医疗机构以及市场流通和使用中收集并确认有
本厚生劳动省(Ministry of Health,Labour and Welfare, 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疗效和安全性等信息,向
PMDA 汇报,在 PMDA 与 MHLW 的指导下制定并落实
MHLW)以 ICH E2E 原则为指导,提出药品上市许可持
相关安全措施。
有人(marketing authorization holder,MAH)应制定“安全
日本药品上市后监管过程中不仅有MHLW、PMDA
性监视计划”(即药物警戒计划),之后在此基础上增添
及药企的参与,医疗机构、患者乃至社会公众都能及时
了“风险最小化计划”,两者合并称为“药品风险管理计
地参与药品安全性信息的更新过程,这体现了社会共治
划”(risk management plan,RMP),自 2013 年 4 月 1 日起
在药品安全管理中的作用,也符合我国新修订《药品管
用于新药和生物制品的上市申请 。日本药品上市后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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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法》在风险管理方面所提出的社会共治理念。日本药
评价体系中的特色省令法规、审评条件、技术进展及社
品上市后安全管理措施流程见图1。
会共治理念等,在政府对RMP的监管中都有所体现。
寻求医
医疗机构 患者 PMDA MHLW
为了与国际监管理念对接,我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 疗建议
安全信
局遵循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科学监管、社会共治的监管 息收集 不良反 即时访问 追
踪
MAHs 安全信 应报告 数据库 所
原则,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加强社会监管 。RMP在日本 息报告 有
[4]
信
收集/确认有关药 息
新药上市批准至上市后再审查过程中不可或缺,是持续 品 和 医 疗 器 械 的 报告 接收关于药品的质量、疗
质量、疗效和安全 效和安全性的信息
动态更新的批准证明文件之一。我国 2019 年新修订的 性等信息
有关海外监管活动和医学文献
《药品管理法》提出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制定药 获知 的信息
考虑安全措施 听取企业分析
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计划”的要求;2020 年国家市场监督
管理总局新出台的《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也提出“药
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持续开展药品风险获益评估和 数据收集/分析
关于待解决问题/意 专家 报告
控制,制定上市后药品风险管理计划”;2021 年 7 月 23 见交换的最终通告 讨论
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发布了《风险分 审查/分析结果
析与管理计划撰写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就药品风 要求修订包装说 迅 迅速公布
速
险管理公开征求意见。然而,我国虽然要求 MAH 制定 明书、指导产品 公 关于药品和医疗 落实安全措施
改进、要求产品
布
落实安全措施 召回等 器械征询意见
药品 RMP,但目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尚未完善 RMP
涉及的药品上市后研究等规范,也并未将 RMP 正式规 医疗机构
与公众
定为新药上市注册申请材料;且药品上市后变更仅体现
在标签和说明书中,并没有要求药企同步更新 RMP,也 图1 日本药品上市后安全管理措施流程
未从监管角度要求药企向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RMP的 Fig 1 Process of post-marketing safety management
变更;在药品再注册中同样未提出将 RMP 作为批准证 procedure in Japan
明材料,更没有将 RMP 作为公开资料应用于药品上市 2 日本基于ICH原则规范RMP
后风险的社会共治。 2.1 日本与ICH的渊源
因此,指导药企正确制定RMP、加强对RMP的监管 ICH 是为审批人用药品上市,专门制定质量、安全
对于我国药品上市后风险管理和再评价体系的优化是 性、有效性的测试标准及注册格式等技术指导原则的国
非常重要的。基于此,笔者检索日本药品信息学领域学 际协调组织。其制定并发布了质量、安全性、有效性、综
者相关论文,对日本MHLW法规和通知进行翻译研究, 合共4大类技术指导原则。技术原则本身不具备强制执
在本文中对日本 RMP 的监管进行研究,为完善我国 行的法律效力,但由于参与国的法律法规要求上市药品
RMP文件体系和药品上市后风险管理提供参考。 必须达到相应技术标准,便间接赋予了ICH技术指导原
·2306 · China Pharmacy 2021 Vol. 32 No. 19 中国药房 2021年第32卷第1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