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 - 《中国药房》2021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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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生产许可延续条款上作一些探索。 了“企业向省药监局申报、省药监局发证”模式),大大缩
4.1 条款本质 短了审批时限。还有个别省药监局,如湖南省药监局对
对药品生产许可延续条款进行优化,首先要清楚, 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总部采取“承诺即换证”
究竟药品生产许可延续是一个新的许可还是许可的简 的方式,所谓“承诺即换证”,是指许可证书有效期即将
单延续?有学者从英文“Renewal”意为“重新建立法律 届满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总部,依法向省
关系或者以新的合同代替旧的合同”这一角度出发,认 药监局提交换证申请和相关资料并作出持续符合许可
为延续的实质是重新作出许可决定 [10-11] 。也有学者通 条件的书面承诺后,省药监局按照法定条件和标准,依
过对比美国的许可证更新制度(License renewal)认为, 法依规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即换发许可证书的工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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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数量控制的许可的延续为新的行政许可,而没有数量 式 。这是湖南省药监局按照环节最少、资料最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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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的一般许可延续为原有行政许可有效期的延长 。 限最短的目标,探索改革审批管理方式,提高行政审批
在实践中,对药品生产许可延续的本质认识,有两 服务效能,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全面落实企业
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既然药品生产许可证是重新换 主体责任的一大举措。
发,规章规定了时限和要求,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 4.2 适用建议
就是一项新的行政许可;另一种观点认为,换发药品生 以申请人递交延续药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时间段
产许可证只是对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药品能力的延续性 来划分,在不同的阶段,药品生产许可延续申请人的权
认可,换发后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与原证一样,保持 利和许可延续处理效果存在较大区别。
不变,因此不是一项新的行政许可,可以简化流程、缩短 4.2.1 在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阶段申
时限,甚至只需要告知性备案即可。这些观点固然有其 请的适用建议 如果申请人在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
合理性,但是对药品生产许可延续本质的探索还需要追 届满前六个月提交换证申请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新修
溯到药品生产许可制度设计的初衷,即有效控制药品安 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受理申请,
全风险、合理配置药品生产资源。药品生产许可最基本 如不予受理,应当说明理由。受理后的处理可能有两种情
的原则和要求就是有效控制药品安全风险:企业新申办 形:一是有关部门在原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决定的——
药品生产许可必须符合药品生产企业的开办条件,而行 如符合规定,重新发证,收回原证;如不符合规定,不予
政机关根据企业提交的材料和现场审核,判断企业是否 发证,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能够达到有效控制药品安全风险的要求,从而决定是否 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二是有关部门在原证有效
发放药品生产许可证。当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 期届满后作出决定的。这种情形申请人可以适用“视为
后,行政机关还需要根据当时的法律法规要求,对企业 同意换证”的默示许可的特殊规则,申请人可以继续从
重新进行评估,再次作出行政许可。因此,从有效控制 事药品生产行为,直到有关部门作出决定,此间生产药
药品安全风险的角度看,药品生产许可延续的本质是一 品的行为不按无证生产药品行为处理。如果此后有关
个新的行政许可行为。但与新申办药品生产许可相比, 部门重新发证,则申请人的生产行为可以延续;如果有
药品生产许可延续是一项“新”的行政许可。“新”主要体 关部门不予发证,则申请人应当立即停止生产行为。
现在时限、申请材料和程序上可以简化:首先,新申办药 4.2.2 在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内至药
品生产许可证没有时间限制,而延续药品生产许可证需 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之日之间申请的适用建议 如
要在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提出;其次,新申办药品生产 果申请人在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内至
许可证的审查时限是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十 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之日之间提交换证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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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内颁发药品生产许可证 ,而延续药品生产许可证只 这种情形实际上不符合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
需要在原许可有效期届满之前作出许可决定即可;再 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属于逾期提交换证申请,有关部门
次,不论是在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可以受理,也可以不予受理,有自由裁量的权力。但在
还是在实践中,相较于新申办药品生产许可证,延续的 实践中,有关部门一般会予以受理。受理后的处理可能
申请材料都较为简单(如河北省药监局在公告中要求企 有两种情形:一是有关部门在原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决
业到期换发许可证的申报资料仅有行政审批事项申请 定的——如符合规定,重新发证,收回原证;如不符合规
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行政许可申请书、药品 定,不予发证,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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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和自查报告等 5 项内容 );最后,延 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二是有关部门在原
续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流程也比新申办药品生产许可证 证有效期届满后作出决定的。这种情形申请人则不适
的流程简化很多(如在表1中,大多数省药监局都是采取 用“视为同意换证”的默示许可的特殊规则,因为申请人
·1036 · China Pharmacy 2021 Vol. 32 No. 9 中国药房 2021年第32卷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