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 - 《中国药房》2021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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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上,儿童是指0~14周岁的人群。目前,市场上 的初期研究计划,目的是在研制新药期间,尽早考虑未
儿童专用或者有比较详细的儿童用药安全信息的药品 来能否适用于儿童,并根据计划开展同步的儿科研究。
数量较少。儿童使用成人药品的现象较为普遍 。由于 美国关于儿童药品的政策法规历史沿革 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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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器官尚未发育完全,其肝脏 表1 美国关于儿童药品的政策法规历史沿革
代谢酶活性、肾脏清除率、血脑屏障情况、神经系统功 Tab 1 The historical evolution of laws and regula-
能、脂肪含量、血容量等均与成人存在较大差异,且不同 tions on pediatric drugs in the United States
生长阶段的儿童对药物的代谢和清除能力也具有非线 年份 政策法规 儿童药品研究相关内容
性的差异,不能简单地使用体质量来进行儿童剂量的等 1994 《小儿说明书规则》 规定了儿童药品说明书中应使用的标准语言
1997 FDAMA 美国FDA鼓励药品研发企业进行儿科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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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换算 。因此,儿童患者在使用成人药物进行治疗 如果应FDA的书面要求进行了儿科研究,则
的过程中极有可能出现用药不适宜的情况,从而诱发药 申请者还将获得该药品6个月的市场独占权
1998 《小儿法则》 规定了药品审批上市必需进行的儿科研究
物不良事件。根据国内相关机构发布的《2016年儿童用
2000 《儿童健康法》(Children’s Health Act) 规定了对参加临床试验的儿童的保护措施
药安全调查报告》数据显示,我国每年约有3万名儿童因 2002 BPCA 制定了对进行儿科研究的药品企业的奖励政
策,并提供了急需儿科研究的非专利药品清单
用药不当而导致耳聋,给患者及其家庭造成了严重的伤
2003 PREA 强制部分药品应进行儿科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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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和负担 。 2007 《FDA修正案》(FDAAmendments Act,FDAAA) 重新授权BPCA和PREA为进行儿科研究的
儿童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其用药研究在伦理和技术 法律依据
2012 FDASIA 授权BPCA和PREA永久有效,并编撰了“儿
方面都面临着巨大的困难,因此世界各国在进行临床试 科研究计划(PSP)”模板
验时都避免纳入儿童患者,也由此造成了儿童药品安全 2017 《FDA 重新授权法》(FDA Reauthorization Act, 终止对用于癌症治疗的孤儿药原有的儿科研
FDARA) 究的豁免政策
性、有效性信息不全的局面。面对这一问题,欧美国家
率先转变观念,由“避免临床试验来保护儿童”转变为 目前,美国儿童药品审批上市的主要依据为 BPCA
“通过临床试验来保护儿童”,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法 与 PREA。BPCA 规定,对已向 FDA 提交有关儿童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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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鼓励进行儿科研究,以完善儿童用药信息,保障其药 信息的药品,可额外授予其6个月的市场独占权 ,前提
物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并根据相关研究成果进行药 是满足以下条件:(1)该药品经美国 FDA 批准上市且保
品的审评审批;而我国在儿科研究方面尚未建立相关制 护期尚未结束,即6个月的市场独占权必须续加在该药
度。为此,本研究总结美国在儿童药品审批上市方面的 品现有的专利保护期或其他独占保护期后面才能生效,
政策法规历史沿革及相关政策实施效果,并结合我国国 相当于是对原有专利的保护或独占保护的延续;(2)药
情和儿童药品的发展现状提出相关建议,以期为完善我 品生产企业依据 PSP 完成儿科研究并将研究报告提交
国儿童药品品种、保障儿童用药安全提供借鉴。 给美国FDA,只要研究报告符合FDA的规定,无论最终
1 美国儿童药品审批上市的政策与法规 的研究结果是否支持该药品应用于儿童;(3)研究报告
针对儿童药品品种不足的情况,美国率先采取立法 的内容应包含不同种族儿童的使用效果;(4)药品生产
的形式从根本上着力改善儿童药品的可及性和安全性 企业对药品说明书的修改应在法定时间内获得美国
问题。早在 20 世纪 90 年代,美国便陆续出台了一系列 FDA的批准。
政策法规,如《小儿说明书规则》(The Pediatric Labeling 另一方面,PREA 要求,除特殊情况外[例如用于治
Rule)、《FDA 现 代 化 法 案》(FDA Modernization Act, 疗仅在成年人中发生的疾病的药物或用于治疗罕见病
FDAMA)、《小儿法则》(The Pediatric Rule)等。其中, 的药物(孤儿药)等],具有新的有效成分、适应证、剂型、
FDAMA 中明确提出了多项鼓励发展儿童药品的举措, 给药方案或给药途径的药物均必须在儿科人群中进行
更是首次提出了国家为制药企业开发儿童药品提供经 相关研究,批准的药品说明书中也必须包括适用于儿童
济鼓励。为了促使更多的企业进行儿科研究,获取更多 的用法用量、安全性等内容。药品生产企业在Ⅱ期临床
儿童用药的相关数据,美国又于 2002 年和 2003 年相继 试验完成之后、Ⅲ期临床试验开始之前,需向 FDA 提交
制 定 了《最 佳 儿 童 药 品 法》(Best Pharmaceuticals for 概述其PSP,FDA审查部门在与儿科审查委员会(PeRC)
Children Act,BPCA)和《儿科研究公平法》(Pediatric Re- 协商后,给出儿科研究的建议或要求。 PSP可以在药品
search Equity Act,PREA) ,且《FDA 安 全 与 创 新 法》 上市许可之前开始,但实际上申请人通常会要求将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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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Safety and Innovation Act, 试验推迟到药品上市许可之后,以免影响或延误用于成
FDASIA)授权上述两法案长期有效 。此外,FDASIA 人疾病治疗药物的批准。在儿科研究完成后,无论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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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规定,研究者应当在新药研制的早期阶段就递交药品 否在儿科人群中有效,药品说明书中均应添加儿科研究
·134 · China Pharmacy 2021 Vol. 32 No. 2 中国药房 2021年第32卷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