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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相对较长,药物研发成果无法及时惠及临床,2017 年 自主权也相对不高,故澳大利亚APS制度在短期内尚不
10 月 8 日,我国发布《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 适于我国国情。鉴于此,本文重点对澳大利亚的SAS制
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明确提到要“支持拓展性临 度进行介绍。临床试验通道是指患者参与该药品的注
床试验”;2017 年 12 月 20 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 册临床试验获得药品治疗;“个人用药进口”通道是指个
局公布《拓展性同情使用临床试验用药物管理办法(征 人为了让本人或直系亲属使用某药品而从国外带回本
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或向海外供货商购买该药品,以上两种通道均不属于
2019 年 12 月 1 日实施的新版《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同情用药的研究范畴,故本文不作讨论。
在法律层面确立了我国同情用药制度,并对其适用条件 2 澳大利亚SAS制度
和程序作了概括性规定 。我国同情用药制度建立不 根据澳大利亚《治疗用品法令》第 19(7A)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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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在制度的具体内容、配套措施等方面尚未作出详细 为了保障患者生命健康,在特定情况下可允许对单个患
规定,可操作性有限,且尚无同情用药的具体实践;而澳 者使用未批准药品,即 SAS。SAS 包括 SAS-A 类通知、
大利亚已具有相对成熟的同情用药制度体系,每年有超 SAS-B 类申请和 SAS-C 类通知等 3 类。据 TGA 统计,
过6万份同情用药申请。鉴于此,本文对澳大利亚同情 2019 年 7-12 月共收到 A 类通知 23 859 份,B 类申请
用药制度体系进行介绍和分析,以期对我国同情用药制 27 714份,C类通知8 654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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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的完善提供经验借鉴。 SAS 的 3 类通道具有不同的适用条件:当患者患有
1 澳大利亚未批准药品使用通道概述 可能会在几个月内死亡或没有早期治疗会提前死亡的
拟在澳大利亚上市药品的持有人必须向澳大利亚 严重疾病,申请人可按通知的形式,在向TGA提交资料
药 品 注 册 管 理 机 构 即 医 疗 用 品 管 理 局(Therapeutic 后对患者使用符合要求的药品,此为 SAS-A 类通知;对
Goods Administration,TGA)提出注册或登记申请(TGA 于有使用历史的未批准药品,申请人也可按通知的形
根据药品成分及使用情况将药品分为注册类药品与登 式,在向TGA提交资料后对患者使用,此为SAS-C类通
记类药品),并将药品列入澳大利亚医疗用品登记/注册 知;如果患者不符合 SAS-A 类通知要求,同时又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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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ustralian register of therapeutic goods,ARTG) 。截 SAS-C 类通知通道,医务人员可向 TGA 提出申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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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19年10月,ARTG中共有药品90 988种 。而未包 TGA 批准之后使用未批准药品对患者进行治疗,此为
含在ARTG中的治疗药品称为“未批准药品”。 SAS-B类申请。值得一提的是,SAS-C类通知的药品清
在澳大利亚,患者可以通过 4 种通道使用未批准药 单与 APS 制度使用的药品清单一致,该清单由 TGA 根
品,即“处方者授权计划(Authorized prescriber scheme, 据澳大利亚《医疗用品(药品授权供应)规则》[Therapeu-
APS)”通道、“特别准入计划(Special access scheme, tic Goods(Authorised Supply of Medicines)Rules]确定。
SAS)”通道 、临床试验通道和“个人用药进口”通道 。 SAS 3类通道适用条件比较详见表1(表中,“√”表示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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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APS是指经澳大利亚人类研究伦理委员会批准或 用,“×”表示不适用)。
其他途径认可的特定执业医师可以自行决定对患有特 2.1 SAS 3类通道的申请人
定疾病的一类患者使用未批准药品中被TGA认定该药 SAS-A类通道的申请人为具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
品在国内外某特定情形下有既定预期用途的使用历史、 也可以是代表执业医师的其他医务人员。其他医务人
且在3年内没有发生与该药品相关的重大安全问题的治 员包括土著居民和托雷斯海峡岛民医师(Aboriginal and
疗药品;SAS则允许执业医师或其他医务人员对单个患 Torres Strait Islander health practitioner,ATSIHP)、牙医、
者使用未批准药品。一般来讲,APS的药品范围仅局限 放射科技师、护士、助产士、职业治疗师、验光师、药剂
于未批准药品中有相关使用历史的药品,且仅授权给具 师、足科医师、心理医师等 。SAS-B类和SAS-C类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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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定资质的执业医师,并适用于多个患者;而 SAS 则 的申请人除具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和代表处方医师的
适用于所有未批准药品,并且除执业医师外,其他医务 其他医务人员外,还可以由其他医务人员直接申请。之
人员也可能具有相关处方资质,但仅适用于单个患者。 所以存在这样的区别,主要考虑A类通道患者通常患有
此外,二者在用药权限上也存在区别,通过 APS 通道使 十分严重的疾病,其用药应更为慎重,因此对于申请人
用未批准药品时不必通知 TGA 或向 TGA 提出申请,而 的要求也更为严格。
SAS 则需要。由于我国目前并没有公布未批准但被认 2.2 SAS 3类通道适用的药品范围
为有使用历史的治疗药品目录,且医师在同情用药中的 SAS 允许申请人对患者使用的未批准药品包括还
·1410 · China Pharmacy 2020 Vol. 31 No. 12 中国药房 2020年第31卷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