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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即可,因而并未对疾病的分型、鉴别诊断等进行更 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
多的描述。 第5版 修正版)》中已将用法、用量修正为“可加用利巴
4 患者治疗 韦林,成人500 mg/次,每日2~3次,静脉输注”,这与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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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SARS-CoV-2 感染的治疗原则是:在对症治疗 1版“专家共识”中按60 kg体质量计算给予480 mg的剂
的基础上,积极防治并发症,治疗基础疾病,预防继发感 量基本一致。为了与国家卫健委诊疗方案保持一致,在
染,及时进行器官功能支持。除了目前临床的呼吸支持 本“专家共识”中用“可加用利巴韦林,成人 500 mg/次,
等支持治疗外,药物治疗也是非常关键的治疗手段,这 每日2~3次,静脉输注”的表述进行了更新。
也是医院药学工作者必须高度关注并配合临床治疗团 4.4 其他药物治疗
队积极发挥药师作用的切入点。“专家共识”中本部分对 目前,全球的医药科研人员正在针对 SARS-CoV-2
相关治疗药物特点与注意事项、药学监护、传统医学(中 开展一系列的体内外研究,希望能筛选出有临床治疗意
医)治疗给出了具体的建议。 义的抗病毒药物。尚有一些药物在临床试用或处于临
4.1 国家卫健委诊疗方案中建议的相关药物治疗方案 床研究阶段。由于相关疾病治疗研究还在进行,建议医
由于对于SARS-CoV-2感染的疾病目前尚无确认有 院药师及时关注最新研究证据。在使用试用药物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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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的针对性治疗药物 ,目前国家卫健委诊疗方案中主 注意超适应证的风险问题和安全性问题。
要建议了针对病毒感染的抗病毒治疗,可试用α-干扰素 4.5 药学监护
雾化吸入、洛匹那韦/利托那韦口服,可加用利巴韦林静 医院药师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积极参与到患者的
脉输注进行治疗。但应避免盲目或不恰当使用抗菌药 药物治疗中,在审方、调配、安全性监测或药物重整等环
物,尤其是联合使用广谱抗菌药物 。根据WHO指南建 节中关注可能出现的药物相互作用、ADR和重复用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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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可经验性给予抗菌药物,对于考虑脓毒症的患者,应 风险,努力实现临床安全、合理、有效的用药。例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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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初次评估1 h内给予经验性抗菌治疗 。WHO指南还 针对各类药物的治疗特点、不同剂型特点(包括辅料和
建议,不应常规使用糖皮质激素 [2,5] ,可根据患者呼吸困 赋形剂等)和不同给药途径,关注可能出现的药物相互
难程度、胸部影像学进展情况,酌情在短期内(3~5 d)使 作用,包括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各个环节可能
用糖皮质激素,并建议每日剂量不超过相当于甲泼尼龙 出现的对治疗产生影响的相互作用;避免将经细胞色素
1~2 mg/kg [1,6] 。其他对症支持治疗,可对症使用解热镇 P450 (CYP)3A4酶代谢的药物与洛匹那韦/利托那韦联合
痛、镇咳、化痰、止吐、缓泻、解痉、肠道微生态调节剂等 使用;避免将口服抗菌药物与微生态制剂联合使用等。
药物 [2,7] 。 此外,药师应当关注所用药物的 ADR,尤其是临床试用
4.2 传统医学(中医)治疗 药物与临床研究用药物的 ADR,并注意将 ADR 临床表
根据救治患者要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救治原则和 现与疾病症状相鉴别,鉴别方法包括药物 ADR 的因果
要求,国家调集了相关科研和救治力量来应对疫情的救 关联判断,如药物使用时间的相关性等。药师可结合所
治工作,并通过统筹中西医的资源,协同攻关,优势互 在医疗机构实际情况,进行ADR的上报、主动监测与临
补,努力提高治愈率,最大程度降低病死率。在国家卫 床预警,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积极关注出院患者的用药情
健委的诊疗方案中,针对疾病的不同分期以及不同的临 况、ADR 发生情况及预后情况等,及时将药品安全性信
床表现推荐了相应的中成药(包括口服制剂、注射剂)和 息进行分析,反馈临床,以及时调整治疗方案,保障临床
方剂。需要注意的是,中药注射剂禁止与其他注射剂配 用药安全。同时,药师还应关注重复用药的风险,如不
伍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应加强监护,发现不良反应 同复方解热镇痛药中含有相同成分,易发生因重复用药
(ADR)时应及时停药;清热解毒类药物服用期间不宜与 引起的肝、肾功能损伤等情况。在处方调配、远程用药
补益类的药物同时服用。 指导或用药重整等过程中,建议梳理患者所有使用药
4.3 利巴韦林的用法、用量 物,尤其是复方制剂,对药物治疗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
关于利巴韦林的用法、用量尚存在争议。此前,国 4.6 特殊人群的治疗
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5 在 SARS-CoV-2 感染患者的治疗方面,应根据患者
版)》中关于利巴韦林的用法、用量为“可加用利巴韦林, 不同病理、生理特点,特别关注孕产妇、新生儿、儿童及
成人首剂4 g,次日每8 h 1次,每次1.2 g,或8 mg/kg,iv., 青少年和老年患者。对于疑似或确诊SARS-CoV-2感染
每8 h 1次”。基于对其中4 g的大剂量存在安全性问题 的孕妇接受推荐方案治疗时,需要考虑妊娠的生理性因
的考量和循证评价结果,第1版“专家共识”中并未采纳 素,建议使用美国FDA妊娠安全分级为B、C类的药物,
这个推荐,仅推荐了“8 mg/kg,iv,每 8 h 1 次”的用法。 尽量避免使用D类药物;在使用尚未确认有效的治疗方
中国药房 2020年第31卷第4期 China Pharmacy 2020 Vol. 31 No. 4 ·387 ·